苗栗縣政府工商發展處表示,若商業登記所在地房屋如因租賃關係發生糾紛時,屬私權糾紛,應循司法途徑解決。(苗栗縣政府提供)
〔記者蔡政珉/苗栗報導〕有時候發生房東出租給房客,因存在租賃關係,房東提供承租房客成立商業登記,但租客搬走後房東發現租客未將商業登記遷出又找不到承租人,陷入窘境狀況。
苗栗縣政府工商發展處表示,若商業登記所在地房屋如因租賃關係發生糾紛時,屬私權糾紛,應循司法途徑解決。
苗栗縣政府工商發展處提醒,如承租人為行號組織,若符合商業登記法第29條所定情形,由主管機關依職權、檢察機關通知或利害關係人申請,撤銷或廢止其商業登記。
苗縣府工商處也說,民眾購買新房或出租房屋要注意,前房客或是前屋主,有利用房子做商業登記的話,請趕快去查詢是否已「註銷商業登記或遷移地址」的,保障自用住宅的納稅權益,免得多花冤枉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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