櫃買中心表示,2025年起上櫃公司每年應辦1次法說會(資料照)
〔記者歐宇祥/台北報導〕櫃買中心今日表示,為了提升全體上櫃公司資訊透明度,從明年(2025)元旦起,全體上櫃公司每年至少需於國內辦理1次法人說明會,可含自辦或受邀參加,並修正相關問答集。
櫃買中心指出,過往規定,共有6類上櫃公司每年需至少召開1次法說會,包含「文化創意業」、「農業科技業」、「生技醫療業」、「以科技事業申請股票上櫃的上櫃公司」、「第一上櫃公司」,以及「最近會計年度終了日的實收資本額達新臺幣6億元以上的上櫃公司」共6類,其餘上櫃公司則至少每3年1次。
經今日修正「對有價證券上櫃公司重大訊息之查證暨公開處理程序」後,明年起、全體上櫃公司都應每年於我國境內舉辦1次法說會。
櫃買中心進一步說明,上櫃公司舉辦法說會除能直接向投資大眾說明公司營運狀況及整體產業發展、傳達企業理念與經營方針外,更能提供投資大眾表達意見及與公司雙向溝通的機會,使公司價值得以讓投資人發現。
櫃買中心為協助上櫃公司了解法說會的運作方式與效益,已編製「上櫃公司辦理法人說明會參考問答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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