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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滴代言工業宅惹議 立院法制局說話了

2022/06/30 16:31

網紅阿滴日前代言工業宅惹議。(資料照;圖擷自Dcard)

〔記者吳書緯/台北報導〕網紅阿滴近期代言「乙種工業區」建案引發爭議,因為不能當住宅使用;阿滴委屈喊冤,已說明是工作室用途,但仍挨轟。對此,立院法制局近期報告指出,與其期待民眾詳知土地使用管制規範與地上建物使用限制,不如嚴格規範買賣過程中,相關法定文件應載明買賣標的得否作為住宅使用,才能使民眾知悉以免買錯,才是杜絕商家誤導消費者之道。

阿滴雖在廣告中有註明是「乙種工業區」,但遭網友批評「接代言是不是要有點良心」,在網路上掀起不小討論;阿滴也親自回應,有充分說明是工作室用途,不明白為何被說「沒有良心」。隨後,房市達人Sway也列舉廣告中多項細節,要阿滴「不要硬掰」,更說「瞧他一臉天真以為全部合法,你也太小看房地產的賣屋技巧囉」。

立法院法制局近期發布「工業宅開紅盤之問題研析」報告,指出一般均認為「工業宅」是興建於工業區內之廠房或工作室,而被作為住宅銷售或使用之建物。然若就法制沿革觀之,其來有自,且不盡然違法;「但當前現實生活中,多係違法使用者」。而過去曾有工業住宅社區,以及「客廳即工廠」的家庭式小工廠,這些記憶都足以混淆一般民眾的認知。

此外,法制局報告提到,工業宅變更為住宅的困難,據新北市政府工務局指出,全新北市列管108件工業住宅,其中32件要繳代金,等都市計畫變更地目再返還,目前有18案工業宅申請變更地目,但多數卡關在住戶意見不易整合,繳納代金的金錢負擔,也是變更申請的阻力。

報告提到,現有法規沒限制工業區不能住人,但這類房屋除其內部裝修應受限制外,其持有與買賣之租稅、日常水電負擔也不能比照住宅享有優惠,因此誤買將受到的影響,但現有規範只要求在契約書範本載明建物基地的使用分區,明顯不足以防範民眾誤買工業區內之非住宅建物,且一般民眾難分辨土地使用管制規範。

另,報告表示,自然人購屋以住宅為常見,少有作為工商之用者,因此釜底抽薪之計,是業者以自然人為銷售對象時,應於不動產說明及契約載明得否作為住宅使用。

因此,報告指出,與其期待民眾詳知土地使用規範與地上建物使用方式,不如嚴格規範買賣過程中,相關法定文件應載明買賣標的得否作為住宅使用,才能使民眾知悉以免買錯,才是杜絕商家誤導消費者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