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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篩陽至正式確診間可請傷病假 雇主不得扣全勤獎金

2022/06/10 17:46

快篩陽至正式確診間可請傷病假,雇主不得扣全勤獎金。(示意圖,奇美醫學中心提供)

〔記者李靚慧/台北報導〕勞動部今(10)日發布解釋令,針對已經「快篩陽」的勞工,在等待醫師視訊問診、等待進行PCR,以及檢測後獲得檢測結果等「尚未確診」前,可以請普通傷病假,請假日數併入住院傷病假計算,雇主應給假,且不得因此扣發全勤奬金,此函令回溯自111年4月8日生效。

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司長黃維琛指出,在5月發布解釋令,要求勞工確診治療期間,雇主應給傷病假,且不得扣發全勤,後續又有勞工及雇主詢問,勞工在使用COVID-19快篩試劑檢測陽性、預約視訊診療及前往社區篩檢站、醫療院所請醫師評估確認結果的期間,或快篩陽性且符合PCR採檢條件,前往接受採檢至接獲檢測結果期間,該怎麼給假?

黃維琛表示,在等待PCR結果期間,或是因身體不舒服醫師建議篩檢,採檢至接獲檢測結果這段期間,若需請普通傷病假,請假日數併入住院傷病假計算,雇主應給假,且不得因此扣發全勤奬金,且比照5月份的函令,回溯至111年4月8日生效。

勞動部表示,勞工請假時,可視個案情形,以寫有勞工姓名、檢測日期的陽性快篩棒,以及可證明前往現場或遠距診療的紀錄,或健保快易通APP、數位新冠病毒健康證明的陽性檢測結果,作為證明。

勞動部提醒雇主,在今日發布函令前,若已經扣發勞工的工資或全勤獎金,由於今日發布的解釋令,自2022年4月8日生效,呼籲雇主盡快補發工資或全勤奬金,如果有所爭議,可請當地勞工行政主管機關協助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