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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單轉售納入房地合一課稅 追溯去年7月起適用

2022/05/26 17:47

紅單轉售納入房地合一課稅,追溯至去年7月起適用。(資料照)

〔記者鄭琪芳/台北報導〕財政部今日核釋,預售屋紅單(購屋預約單)交易納入房地合一課稅範圍,稅率最高45%,且追溯至去年7月起適用,個人及營利事業於去年7月1日以後轉售紅單,就要課徵房地合一稅,但今年6月30日前自動補報補繳免罰。

財政部說明,2021年7月起實施「房地合一2.0」,將預售屋交易納入房地合一課稅範圍。至於預售屋紅單,為預售屋買受人於簽訂預售屋買賣契約前,支付定金或類似名目金額,取得的書面契據;經洽詢內政部意見,不動產業者與預售屋買受人不論簽訂預售屋紅單(買賣預約)或買賣契約書(本約),都是基於預售屋買賣關係而成立的契約行為;因此,將預售屋紅單轉售他人,只要交易日期在2021年7月1日以後,也應課徵房地合一稅。

由於2021年7月「實價登錄2.0」上路後,內政部已禁止紅單轉售,財政部表示,納稅人若因轉售紅單而被處罰鍰,計算紅單交易所得時,罰鍰不能從所得中扣除。

財政部提醒,納稅人若於2021年7月1日至今年5月26日有轉售紅單,今年6月30日前自動補報及補繳並加計利息,可免予處罰。至於今年5月27日以後的紅單交易,個人應依規定在交易次日起30天內申報房地合一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