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錠嵂拒簽續保「切結書」 富邦:竭盡溝通盼化解誤會

2022/05/12 13:08

富邦防疫險續保事件再起波瀾,錠嵂保經公司拒絕配合富邦產險要求簽切結書,富邦產險則強調將竭盡溝通,以期化解誤會。(資料照)

〔記者王孟倫/台北報導〕富邦防疫險續保事件,再起波瀾!錠嵂保經公司發出聲明,拒絕配合富邦產險要求簽「切結書」,質疑是把責任轉嫁給業務員及通路;對此,富邦產險今天回應,對於錠嵂保經諸多認知及指教,強調將竭盡溝通,以期化解誤會。

 在錠嵂方面,其提出四大聲明,第一、保險經紀人是代保戶洽訂保險契約,承保或續保與否之權限屬於保險公司,本公司並非保險契約當事人,富邦卻要求切結。第二、承諾保戶續保者是富邦產險,並非業務員或通路。

 第三,這份切結書等於逼迫業務員和通路造假的行為:過往自動續保的保險契約,都是富邦產險於契約到期1、2個月前,即寄發續期保費扣款通知書予保戶,並於契約到期前扣款,完成續保,並無再要求業務員或通路向保戶說明丶甚至承諾續保。

 第四,錠嵂強調,本切結書卻刻意混淆事實,欲將責任轉嫁給業務員和通路,且存有諸多不合理之處,錠嵂無法違心配合辦理。

 對此,富邦今天進行回應及說明,首先,鑑於政府防疫政策由「清零」轉為「共存」,及國際疫情仍舊未消減,本公司前曾於4月18日對外聲明,因應防疫商品的危險發生率大幅增加,以及國際再保市場承保條件緊縮,故對於今年5月到期之續保件,將收件至4月20日 17:30止,目的是為了避免超過公司承保風險胃納,並維護廣大保戶權益。

 其次,富邦產險4月26日之聲明,富邦業務員向保戶招攬保單與履行責任的承諾,也是富邦產險必須扛下的責任。

 對於4月20日(含)前已交付要保文件及信用卡刷卡單至公司之5月續保案件,及收到5月續保通知單且於4月20日(含)前確獲富邦業務員承諾續保之自動扣款件客戶,本公司請富邦業務員備齊告知承諾客戶之切結佐證資料,以協助客戶辦理續保相關事宜,履行其對於客戶之承諾。

 因此,富邦產險指出,對於外部保單銷售通路相同的訴求,也基於最大誠意而參照對富邦業務員作法,以求加快案件處理確保客戶續保權益。

 再者,誠如錠嵂保經的聲明中提及,保險經紀人代保戶向本公司洽訂保險契約,承保及續保與否之權利在保險公司。依照「財產保險業經營傷害保險及健康保險業務管理辦法」第六條規定,本公司不得承作保證續保;又自動續約件按照「自動續約附加條款」的約定,對於客戶自動繳交保費表示續約意思後,基於不得保證續保的法規精神,本公司並不受續約意思的拘束,仍可按契約條款進行核保,並得不依原承保條件續保。

 不過,顧及保經通路及其業務員也可能對於5月份陸續到期的續約件,曾經因本公司先前發函通知錠嵂保經有關核保受理規則,導致其告知客戶續約不受影響,因此,富邦產險為善意承擔保經業務員對客戶的告知承諾,遂比照富邦業務員處理模式,請保經公司基於管理所屬業務員的法律地位,出具切結書,

富邦表示,此舉目的在佐證所屬業務員確有告知承諾之事實,以便本公司為客戶辦理續約承保,協助保經通路業務員履行承諾。此純是協請保經公司為釐清特定事實之用,並未有讓保險經紀人決定核保與否,及違反保險法規的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