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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滿15歲身故理賠上限61.5萬 金管會籲家長檢視保險缺口

2022/04/04 14:13

金管會提醒家長檢視並補足家中小朋友的保險保障缺口,為小孩送上最好的兒童節禮物。(示意圖,新上國小提供)

〔記者王孟倫/台北報導〕一年一度的兒童節來臨,金管會今天表示,依109年6月修正保險法第107條規定,未滿15歲身故,保險公司可於限額內(目前為61.5萬元)提供死亡喪葬費用保險金;金管會提醒家長檢視並補足家中小朋友的保險保障缺口,為國家未來的主人翁,送上最好的兒童節禮物。

金管會保險局指出,現行可供小朋友投保的保險商品相當多元,在壽險方面,依保險法第107條規定,壽險被保險人於滿15歲前身故,保險公司可於限額內提供喪葬費用保險金之給付(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7條有關遺產稅喪葬費扣除額之一半,目前為61.5萬元),並依保險法第135條規定於傷害保險準用之。

目前各家保險公司人壽保險及傷害保險商品均已完成修正,以提供被保險人滿15歲前死亡喪葬費用保險金保障。

外界曾有談論未滿15歲小朋友如未補足喪葬費用保險金缺口,是否將無法投保其他傷害保險商品疑慮?

金管會說明,目前僅無喪葬費用理賠的「傷害失能保險」,保險公司應於未滿15歲被保險人投保時,累計同業喪葬費用保險金額已達保險法第107條規定之限額,並於銷售時,明確告知該商品無提供喪葬費用保險金,始得承保該未滿15歲被保險人,以避免衍生爭議。

另「傷害醫療險」投保並不以先滿足上開限額為要件,家長可選擇單獨投保或附加傷害醫療保險商品,以加強小朋友因意外傷害事故,所致醫療費用支出保障。

此外,為準備小朋友成長及求學過程所需養育或教育費用,家長可透過投保生存保險或年金保險商品提供保障;另疾病或傷害造成住院或手術等醫療保障需求,則可透過投保各類健康保險商品因應。

金管會提醒,市場上銷售保險商品內容多元,投保前除小朋友的保障需求外,亦應評估自身保費負擔能力,選擇最需要的保障項目,並於投保前應注意商品承保條件、保障內容與給付條件、除外責任、等待期間約定,以避免日後產生不必要的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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