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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底大清倉?金管會重罰7家保險、金融機構 總額2040萬元

2021/12/30 18:51

金管會重罰7家保險、金融機構。圖為保險局長施瓊華。(資料照)

〔記者陳梅英/台北報導〕金管會趕在2021年最後一天,重罰美商安達900萬元、大孚保代300萬元、友邦人壽180萬元,還有台企銀與兆豐銀各150萬元、台新銀行300萬元,總額2040萬元。

金管會表示這7家金融機構遭到裁罰主要有四大違規樣態。包括通路提供名單,收取佣金,違規的有友邦人壽、兆豐銀、台企銀與東森人身保代。其中友邦、東森人身保代罰鍰各60萬元,並要求限期改正;兆豐銀與台企銀罰緩150萬元較重,主要是這兩家銀行都有內稽內控制度,也有招攬處理制度與程序。

第二種違規樣態則是保險公司負擔通路營業成本,台新提供專責專屬單位電話行銷招攬友邦人壽及安達產險的保險商品,向友邦及安達產險收取辦理該專案的員工薪資、勞健保費、退休金等,台新以其他名目向保險公司收取金錢,不符合營業常規交易的約定,且因違規時間長,嚴重影響市場秩序,友邦與安達各罰120萬元與180萬元,台新重罰300萬元,並要求限期改正,同時要求台新須返還友邦與安達案過去這些年來不符合營業常規交易的費用。

友邦向台新收回不符常規交易費用,稅後影響數要全數提列特別盈餘公積,僅可用於金管會核准後迴轉用於彌補保險商品因損失率惡化產生的虧損,以維護保戶權益。

金管會保險局長施瓊華表示,這個案子是在一般金檢友邦與安達時發現,台新與保險公司不符合營業常規交易案子可能不止這兩件,給予期限一個月要求改正也是給台新時間「自己清」。

第三違規樣態則是安達產險與東森財產保代,支付通路高額廣告費用,未評估費用合理性及成本與效益評估,其中安達產險罰鍰60萬元,東森財產保代另案處理。

第四違規樣態則是安達產險與太孚保代,被查出展延通路代收保費解繳通知,其中,安達產險為爭取業績,違反保險業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會計制度,就太孚保代未繳回所收保費的交易未予以認列入帳,累計至檢查基準日未收回保費逾5000萬元,又未確實辦理合作對象評估,內控三道防線未發揮功能,嚴重影響公司經營,重罰安達產險600萬元、太孚保代300萬元。並要求安達產險須重編財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