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減稅95.7億!財部公告調高綜所稅免稅額、扣除額

2021/11/24 17:29

由於物價漲幅已達調整門檻,財政部今日正式公告調高明年綜所稅免稅額、扣除額等,預估增加民眾可支配所得95.7億元。(財政部提供)

〔記者鄭琪芳/台北報導〕由於物價漲幅已達調整門檻,財政部今日正式公告明年綜所稅免稅額、扣除額等,綜所稅免稅額將由8.8萬元調高至9.2萬元,標準扣除額由12萬元調高至12.4萬元,薪資所得及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由20萬元調高至20.7萬元。財政部表示,預估增加民眾可支配所得95.7億元,後年5月報稅適用。

以雙薪四口之家為例,綜所稅免稅額及扣除額調高,報稅時可多扣除免稅額1.6萬元、標扣額8000元、薪扣額1.4萬元,合計可多扣除3.8萬元,按適用稅率5%至40%計算,可省稅1900元至1.52萬元。若是單身上班族,將可多扣除1.5萬元,若按適用稅率12%計算,可少繳1800元。

財政部賦稅署說明,根據「所得稅法」規定,綜所稅免稅額、標扣額、薪扣額等,每遇CPI較上次調整累計漲3%以上,按上漲程度調整。綜所稅免稅額及課稅級距上次調整是2017年,累計CPI漲幅4.17%,因此免稅額調高4000元,將由8.8萬元調高至9.2萬元,課稅級距則由54萬、121萬、242萬及453萬元,分別調高至56萬、126萬、252萬及472萬元。

至於綜所稅標扣額、薪扣額等,上次調整2018年,累計CPI漲幅3.35%,標扣額將調高4000元,由12萬元調高至12.4萬元(有配偶者調高至24.8萬元),薪資所得及身心障礙扣除額更可調高7000元,由20萬元調高至20.7萬元。

另外,綜所稅退職所得定額免稅金額也將調高,明年退職所得計算方式可望調整如下:一次領取總額在18.8萬元乘以退職服務年資之金額以下者,所得額為零;超過18.8萬元乘以年資之金額,未達37.7萬元乘以年資之金額,以其半數為所得額;超過37.7萬元乘以年資之金額,全數為所得額;分期領取退職所得者,以全年領取總額減除81.4萬元的餘額為所得額。

財政部賦稅署表示,明年綜所稅免稅額、扣除額及課稅級距等調高,幾乎所有綜所稅申報戶都可受惠,預估增加民眾可支配所得95.7億元,即綜所稅申報戶將可少繳95.7億元,明年實施、後年報稅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