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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其邁宣布 高雄市將推動囤房稅

2021/11/24 11:02

陳其邁宣布, 高雄市將推動囤房稅。(記者葛祐豪攝)

〔記者葛祐豪/高雄報導〕高雄市長陳其邁今天宣布,高雄市將推動囤房稅,將採差別稅率,相關辦法將於議會本會期或今年底前,就會送到議會審議。

財政部昨邀集六都及新竹縣市8個地方稅稽徵機關,就「研商推動非自住住家用房屋採差別稅率課徵相關事宜」及「研商如何落實依法重行評定房屋稅稅基」會商,討論未來可適度採用房屋稅差別稅率(囤房稅率)可行性。目前台北市已實施、台南市將於明年實行,而新北市、桃園市、台中市、高雄市及新竹縣市也表明,將跟進訂定房屋稅差別稅率。

對此,高雄市長陳其邁今天受訪時強調,高雄市會推動囤房稅,因為房屋是用來居住使用,不是用來囤積炒作,立法的程序,必須經過市政會議跟議會,以自治條例方式處裡。

陳其邁說,囤房稅有三項原則,包括居住正義、不影響到自住的房屋、不要造成房東把稅率或負擔轉嫁給房客。

他說,現在高雄市的房屋大概是106萬戶,屬於非自用住宅的部分,大概是8.4萬戶左右,同時為了要落實居住正義。除了未來會推動囤房稅,在社會住宅的興建部分,也將推動10500戶的社會住宅,也會加強查緝紅單的炒作。

陳其邁強調,也會持續的辦理包租代管,以及租金補貼,都會加強,讓年輕人居住能夠獲得保障,「不僅是租屋能夠降低,也應該要有合理的房價」。簡單講,住屋是屬於消費財,不是用來炒作,或用來投資。

他指出,大概這個會期,或是今年年底,相關條例的修法訂定,就會送到議會審議,「我想讓每一個人有一個合理的房價,這個至關重要」。

至於囤房稅有具體細節嗎?陳其邁表示,會採取差別稅率,以剛剛講的三項原則來辦理。稅率則會有完整配套,因為各縣市狀況不同。

房屋稅條例第5條規定,非自住的住家用房屋法定稅率為1.5%至3.6%,並授權地方政府得視所有權人持有房屋戶數,訂定差別稅率。


高雄市財政局長陳勇勝則說,其實高雄的房價所得比,在六都裡面除了桃園,並不算高。目前高雄房屋大概是106萬戶,屬於非自用住宅的部分是8.4萬戶,所以要課稅的就是這8.4萬戶
陳勇勝強調,會仔細評估這8.4萬戶,細分持有2戶以上、3戶以上的級距,影響的戶數是多少?也要避免傷及無辜。


由於台南與高雄的房價較接近,高雄市是否參考台南最近訂定的囤房稅,持有4至5戶的稅率2.4%,6戶以上3.6%?對此,陳勇勝表示,還須精算高雄非自住持有戶數的多寡,再進一步擬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