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財經

台南擁房50戶以上14人 藍綠議員審囤房稅提加嚴打房版本

2021/11/17 13:59

南市府「囤房稅」修正草案,對於在南市持有非自住用房屋6戶以上擬課徵3.6%房屋稅。(記者蔡文居攝)

〔記者蔡文居/台南報導〕台南市議會今天審查市府提出的「台南市房屋稅徵收率自治條例」修正草案(即囤房稅),預計明年7月1日起施行。根據南市財稅局統計,目前台南市持有6戶以上非自住房屋的人數有442人,10戶以上147人,50戶以上有14人,單一法人最高則持有178戶。

台南市議會審查市府提出的「台南市房屋稅徵收率自治條例」修正草案,爭議條款送政黨協商討論再送大會二、三讀。(記者蔡文居攝)

市府提出的「囤房稅」修正草案,對於在南市持有非自住用房屋者採差別稅率,持有5戶以下每戶按2.4%課徵,6戶以上每戶按最高稅率3.6%課徵房屋稅,而供自住或公益出租者課徵1.2%,自住則限3戶以下。

國民黨市議員蔡育輝及民進黨蔡旺詮則整合提出加嚴打擊炒房的共同版本,持有非自住用房屋者1戶為1.5%,2戶1.8%,3戶2.4%,4戶以上3.6%。對於部分議員提出比市府更加嚴格的版本,財稅局長陳柏誠則表示,尊重議會審議結果。

在市府的版本中,排除公同共有及因繼承取得應有部分者,但完整繼承房產者則納入計算。部分議員對完整繼承納入有意見,主張繼承並非炒房,要求一定戶數內應予排除。

另,起造人(建商)持有空置之待銷售住家用房屋,於起課房屋稅3年內未出售者,給予課徵1.5%。議員對此條文,意見不一。蔡育輝認為過於寬鬆並不公平,也會造成建商囤房惜售。

局長陳柏誠則說,建商賣屋供給需求,有其商業機制,在一定期間賣掉給予課徵1.5%,若提高恐會轉嫁給消費者,反而增加購屋者負擔,請議員審慎考慮。

由於囤房稅的課徵,議員發言十分踴躍,經過一上午的討論,主席蔡淑惠裁定有爭議的條款留待政黨協商討論,再送大會進行二、三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