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長蘇建榮。(資料照)
〔記者鄭琪芳/台北報導〕「港版國安法」上路,官方評估,若港府進一步羅織入罪,中華民國在香港的國有財產,恐有被中共沒收的風險。對此,財政部長蘇建榮今表示,我國港澳財產依「港澳條例」由陸委會主管辦理,尊重陸委會相關處分。
據了解,我國在香港的不動產尚有兩處,一筆是位於九龍半島尖沙咀的舊建物,現交給海華基金會做為招生使用,協助港人來台、就學、考試分發等業務。另一筆位於香港新界的「荃灣校產」建物,市值約四億元,現由教育部負責督導管理。
蘇建榮上午出席立法院財政委員會,他會前受訪表示,財政部的態度是,港澳地區相關事務依「香港澳門關係條例」由陸委會主管,港澳財產跟外交部所轄的境外財產不太一樣,是由陸委會負責辦理,財政部國產署會協助,尊重陸委會相關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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