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財經

限制合作店家內用、外帶價一致 公平會開罰foodpanda 200萬元

2021/09/17 10:09

公平交易委員會開罰富胖達股份有限公司(foodpanda)200萬元罰鍰。(記者李雅雯攝)


〔記者李雅雯/台北報導〕公平交易委員會(公平會)今(17)日表示,歷經3次委員會議審議,決定開罰富胖達股份有限公司(foodpanda)200萬元罰鍰。裁罰理由為,foodpanda限制合作餐廳內用價和外帶價必須一致,且限制合作餐廳不得拒絕顧客自取訂單,有違公平法,處以罰鍰外,必須停止違法行為。

公平會副主委陳志民指出,foodpanda要求合作餐廳在內用和外帶價錢一致,剝奪了店家對於經營成本反映上的分配權力,這在外送平台與合作餐廳間的契約綁得很緊,店家若不願意配合,將會被解約或提高佣金。由於外帶價會包括合作平台佣金費用成本,上架外送平台銷售價錢理應較高,被要求價格一致,店家可能僅能順而調漲內用價格。

陳志民提到,foodpanda要求合作餐廳不能拒絕顧客自取訂單,顧客到店內自取餐點並未使用外送服務,但是因為透過foodpanda外送平台點餐,店家仍要付佣金給外送平台,foodpanda收取了這些佣金後,又再轉而提供顧客自取訂單的優惠折扣,使顧客自取訂單價格又較外送價便宜,儼然形成店家「自己打自己」的局面;要不要開放顧客自取訂單應該讓店家有選擇,而不是有強制性。

foodpanda要求店家「獨家交易」就給予抽成折扣優惠,該部分尚未認定有違公平法。陳志民說,foodpanda要求店家必須僅能和外送平台獨家合作,其產品不能在其他外送平台上架,由於foodpanda這部分沒有非常嚴格地執行,且基於契約自由,確實有些店家喜歡僅單獨和某一家外送平台合作,因此尚未認定其有違公平法處。

外送平台背景資料顯示,國內外送平台市場規模顯著成長,尤其在疫情衝擊下,餐廳停止提供內用服務,外送平台成為餐廳主要銷售管道之一。目前國內外送平台市場主要由foodpanda和UberEats佔據,這2家外送平台在消費者和餐廳端都擁有龐大客戶群,因此具有相當程度的市場力量。

公平會指出,國內外送平台市場日趨集中,未來若繼續擴大簽署獨家交易餐廳數量,或採其他具實質強制獨家交易效果限制,都可能產生違反公平交易法疑慮,公平會將持續關注。

foodpanda回應,為避免消費者因購買方式不同而須多支出餐點費用,因此設有店內價選項供店家自行選擇,選擇店內價的店家,可在APP內獲得免費專區行銷曝光和識別標示。由於目前尚未收到公平會相關文件,對詳細裁罰理由尚不了解,後續將依裁罰內容評估是否提起救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