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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開除唐氏症員工後 沃爾瑪被判賠逾35億

2021/07/20 10:14

在解雇唐氏症員工後,沃爾瑪被指控違反了美國身心障礙者法案,需要賠償1.25億美元。(資料照,美聯社)

〔財經頻道/綜合報導〕美國連鎖超市沃爾瑪(Walmart)在威斯康辛州的1場聯邦訴訟中敗訴,陪審團認為,沃爾瑪因員工患有唐氏症,需要治療無法調動上班時間,藉此將其解僱,此舉涉嫌違法,判決沃爾瑪需賠償1.25億美元(約35.43億元新台幣)。

《美聯社》報導,罹患唐氏症的斯佩思(Marlo Spaeth)在沃爾瑪工作了約16年,她2015年因曠職過多被解僱,該訴訟指控,沃爾瑪改變了斯佩思的上班時間,還拒絕她調整工時的要求,但斯佩思因病情因素,每天必須遵守嚴格的日程,像是固定在幾點吃晚餐等。

訴訟稱,沃爾瑪調整了工作時間,給斯佩思帶來很大的困難,沃爾瑪之後也拒絕斯佩思要求,並藉故解雇了她,還拒絕重新雇用她。

斯佩思後來向美國公平就業機會委員會(EEOC)投訴,並提出訴訟,陪審團在上週四(15日)認為,沃爾瑪該賠償斯佩思1.25億美元的懲罰金,還有15萬美元的補償金(約425萬元新台幣)。EEOC表示,陪審團認為沃爾瑪沒有考慮到斯佩思的身體狀況,並因此解僱了她,這違反了美國身心障礙者法案。

沃爾瑪對此表示,不會容忍任何形式的歧視,對斯佩思的日程調整也是在對方有空閒的時間內,正在審視法律選項。

沃爾瑪發言人也說,賠償金額預計將降至聯邦法律允許的最高金額,也就是30萬美元(約850萬元新台幣),表示相信能和斯佩思對此問題達成和解,並控EEOC的要求是不合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