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盧秀燕批通霄可先拆後建等「盧氏5問」 經部逐一說明

-0001/11/30 00:00

盧秀燕批通霄可先拆後建等「盧氏5問」 經部逐一說明。(記者黃佩君攝)

〔記者黃佩君/台北報導〕經濟部昨宣布台中電廠煤轉氣不需經過中市府都審,行政院發給特照結束長達15個月拖延,台中市盧秀燕市長今拋出連串質疑,包括通霄電廠可先拆後建、為何台中不行等。經濟部今天針對此「5問」一一解答,並表示撇開政治語言,盧秀燕也不反對增加燃氣機組的增氣減煤作法。經部也再次保證2025年第1部燃氣機組上線後,隔年就能啟動2部燃煤機組與1根煙囪的拆除工作。

對行政院發出特照,盧秀燕今早緊急召開記者會提出一連串質疑,經部也逐一回應。

其中對盧秀燕指出通霄電廠可先拆後建,為何台中電廠不行?經濟部說明事實上通霄也不是先拆後建。通霄燃氣新機組是在2015年施工,2018年到2020年陸續商轉,是先建新機組,並在舊機組使用超過壽齡後「先建後拆、邊建邊拆」的模式。

盧秀燕也質疑,台中電廠燃氣機組為何僅中央發一張特照即可施工?經濟部也說明電廠用途與構造都不同於一般建築物,因此循慣例依建築法第98條及「內政部審議行政院交議特種建築物申請案處理原則」規定,申請行政院核發特建許可。台中電廠的燃氣機組並不是特例,現有的台中電廠也都是申請特種建築物。

對盧秀燕質疑為何都審到一半才說不必經過都審?經濟部也表示台電先申請特照,後續中市府才要求台電進行都審;基於尊重地方政府,台電也配合辦理。

但自2020年3月提出審議後,中間歷經7次要求補件、卻不進行實質審查,導致長達15個月的卡關,後期都審內容甚至重提許多已在環評通過的項目,例如,要求限制全廠用煤量,或要求興建小型焚化爐,顯然不符合都審原意。

因此台電才再次請示都審的中央主管機關營建署,營建署經檢視相關法令後發現,中市府僅簽奉市長核准,就要求台中電廠進行都審,未依照法定程序處理,超過法律授權範圍,後續才正式表示,台中電廠燃氣機組不必進行都審。

盧秀燕也指出,台中電廠已可減煤4成,所以「10部機組為何不能先拆2部?」經濟部也表示減煤4成是以彈性調度達到,中火承諾夏季尖峰最多運轉9部機;如先拆2部機更僅剩8部機,將立刻削減夏季供電能力,造成供電衝擊。且夏季空品良好,中市府的做法並不能兼顧穩供及環保。

盧秀燕指出台中電廠有10部燃煤機組,台中人「為全國提供最大供電量」。經濟部也表示台中電廠早已不再10部燃煤火力全開,但台中市卻已成為全國最高用電縣市,去年用電量已達到330億度,已經超過台中電廠發出的279億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