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中火吵不停!盧秀燕拋5點質疑 台電全給回應

2021/06/23 15:20

台中市長盧秀燕對台電拋出5點質疑,台電一一回應。(台電提供)

〔記者林菁樺/台北報導〕台電中火新建燃氣機組工程送台中市府都審長達15個月,行政院昨(22日)核發台電特照,讓卡關一事解套,但讓台中市長盧秀燕痛批中央獨裁又集權,並拋出五點質疑,對此,台電也一一說明。

盧秀燕首先質疑通霄電廠可以先拆煙囪和機組,今年再重建,中火為何不行,台電表示,通霄與中火的機組年限、電廠腹地狀況完全不同,舊通霄當時原本就是要除役的機組,中火還是使用30年的壯年機組,不能混為一談;況且通霄並沒有「先拆後建」,也是先蓋好新機組、才讓舊機組除役。

針對盧秀燕提出5點質疑,台電也列出澄清說明:

1、中火設在台中,要增加2部機組地方政府怎能不審查。

台電說明:電廠依慣例,依建築法第98條及「內政部審議行政院交議特種建築物申請案處理原則」規定,申請行政院核發特建許可,行政院接到申請後交由內政部審議。台電依法提出申請,政府機關依法審查、核發,台中新增燃氣計畫並非特例,更無特權。

行政院交議內政部審理過程中,台中市政府提出需進行都審,內政部營建署對此要求釐清,申請特建程序因此停下來,中市府所謂中央獨裁極權一說,不知從何而來。

2、中火提出申請都市設計審議,市府也依法審查,被審查者卻逕自推翻審查,私下找營建署開後門拿特照。

台電說明:
私下找營建署開後門拿特照非事實,在申請特建的過程中,中市府提出要求,營建署請台電釐清是否需要都審。

依據台中市制定的「台中市公有建築應送都市設計審議委員會審議要點」規定,經中央核定的重大計畫也「無需都審」,台電原判斷不用都審,才會直接申請特建,是台中市要求「都審」,而台電表示對台中市尊重,去年3月正式提出申請都市設計審議,接下來就是15個月的「卡關」。

3、如果經濟部和台電不認同台中市都市設計審議的程序,當初為何又要提出申請,還參加會議。

台電說明:
對台中市要求都審,所根據的法律依據即存在質疑,申請審議,只是台電的善意表現,不代表認同台中市的都審要求及法律程序。

都市計畫法中央主管機關內政部營建署已做出解釋:「實施都市設計範圍應於『都市計畫法施行細則』或『細部計畫』中明確劃定或表明。都市計畫法臺中市施行自治條例已明定實施都市設計範圍應依都市計畫法定程序核定施行,惟臺中市政府並未依法定程序納入細部計畫書,逕以簽奉市長核准要求台電台中電廠新建燃氣機組工程應送都市設計審議,與法不合。」

也就是台中市政府僅以市長簽奉核定,就把所有想要處理的部分,通通拉進都審的範圍。

4、為何新北深澳發電廠能因民意反彈就停建,台中卻連要求先拆後建都不行

台電說明:深澳電廠新增的是燃煤機組,目前在台中推動的是增氣計畫,與深澳本來就不同。

5、質疑中央是否會在擴建燃氣機組後拆除1支煙囪、2部煤電。

台電說明:為回應民眾對增氣減煤的期望,達成「早一天增氣,早一天減煤」,經評估,只要第一部燃氣機組114年順利上線,台電願於115年啟動拆除2部燃煤機組及1根煙囪;相較於中市府堅持的「先拆後建」,台電的「以氣換煤」更能確保調度彈性及供電穩定,盼中市府體察民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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