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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特種車輛駕駛、不動產估價師納責任制 即日起生效

2021/04/23 16:21

勞動基準法第84條之一核定工作者再添2類。(記者李雅雯攝)

〔記者李雅雯/台北報導〕勞動部今(23)日公告,核定「司法院所屬機關特種車輛駕駛」、「不動產估價師」為勞動基準法第84條之一之工作者,即日起生效,影響人數近千人。

勞動基準法第84條之一俗稱:責任制。「司法院所屬機關特種車輛駕駛」核定為勞動基準法第84條之一工作者,因為該類車輛駕駛必須配合案件機動性調度,也有假日待命情形,影響人數計517人。

「不動產估價師」核定為勞動基準法第84條之一工作者,原因在於其工作業務必須配合案件,不限於平日或假日、白天或晚上,彈性的工作時間較能配合實務需求,影響人數計440人。

走過相關行政程序後,勞動部表示,今日公告該2類工作者核定為勞動基準法第84條之一工作者,即日起生效。

經過核定為勞動基準法第84條之一工作者,將可由勞雇雙方另外約定工作時間、例假、休假、女性夜間工作等勞動條件,報請地方主管機關核備後,可不受相關勞基法條文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