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財經

谷歌、臉書獨大拿走營收 媒體業:彼此共生卻沒合理分潤

2021/04/12 16:44

公平交易委員會以「數位平台、內容網站及線上廣告產業生態及爭議」為題召開座談會。(記者李雅雯攝)

〔記者李雅雯/台北報導〕公平交易委員會今(12)日上午以「數位平台、內容網站及線上廣告產業生態及爭議」為題召開座談會。媒體業代表直指,科技平台壟斷造成紙媒、雜誌出版的生存困境,媒體與科技平台共生卻沒有合理分潤,對於民主也有負面影響,台灣政府應該動起來,以澳洲政府立法為例,著手試圖建立適合台灣的機制。

該場座談會由公平會副主委陳志民主持,平面報業、雜誌出版、網路媒體、廣告業者和多名專家學者獲邀出席。

台北市報業商業同業公會秘書長陳志光表示,科技平台影響報業經營,也讓台灣讀者習慣於新聞免費是常態。台灣應在澳洲立法「新聞媒體與數位平台強制議價法」這波討論中跟上,對於科技平台壟斷作為影響報業經營積極地回應。台灣媒體內容在華文市場中有一定品質和影響,建議在政府支持下,聯合其他媒體同業公會與科技平台展開集體協商,促進立法。

台北市雜誌商業同業公會理事長吳迎春認為,科技平台佔據市場壟斷位置造成雜誌出版生存困境,迫使媒體分享辛苦產製內容而來的營收;科技平台和傳統媒體、線上新媒體有共生關係,卻沒有合理利潤分享機制。新聞不是單純的一項商品,訴求台灣政府正視科技平台利用演算法搜尋、排序決定內容曝光對民主機制帶來的影響,協助本土出版業者找到經營對策,制定合理分享的機制或是法案。

台灣數位媒體應用暨行銷協會理事長邱繼弘坦言,台灣媒體甚至是政府,對於這些科技巨擘是一點影響力都沒有,連要這些科技平台落地遵守台灣法規都沒辦法,基本管理都做不到,強制其和媒體議價更是很高、很難的事情;管不了這些科技巨擘,遵法配合台灣政策的廠商反而是愈來愈弱。強制其與媒體議價的法案不是不能談,而是論及範圍和細緻還有很多需要多加思考。

中華金融科技產業促進會理事長楊瑞芬提到,數位時代下科技平台主掌了消費者大量資料甚至加以運用,消費者沒有同意權也沒有權利控制資料如何被使用。這些科技平台在台灣沒有提供消費者或客戶符合比例原則的救濟管道或公平原則,可以說是稅負不公、取得客戶資料不公、資訊議價不公且溝通無門也不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