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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節能家電減徵貨物稅 已申請265.7萬件、退稅44.7億!

2021/02/04 15:09

買節能家電減徵貨物稅,目前已申請265.7萬件、退稅44.7億元。(資料照)

〔記者巫其倫/台北報導〕貨物稅修正條例前年6月15日上路,購買能源效率第1、2級的電冰箱、冷暖氣機或除濕機,可申請退還貨物稅,這項稅減徵優惠已上路約1年半。財政部統計,申請案已達265.7萬件,退稅金額也達44.7億元,此優惠至6月14日止,民眾可把握最後半年添購新機。

自2019年6月15日到今年6月14日止,只要購買經過經濟部核定,能源效率第1級或第2級的新電冰箱、新冷暖氣機或新除濕機,非供銷售且未退貨或換貨者,每台減徵貨物稅以2000元為限,減徵稅額由買受人申請退還。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表示,目前政策已上路約1年半,已有265萬7896萬件受理申請、核退金額達44.7億元。

在3項節能家電中,又以冷暖氣機已核退170萬1838件、31.2億元,占比達64%最多;其次為電冰箱已核退66萬3355件、10.9億元;除濕機則已核退29萬2703件、2.6億元。

以件數和核退金額來看,此優惠去年5月將滿1年時,件數僅115.4萬件,目前已大幅增至265.7萬件,等於是半年內就成長超過百萬件;合計核退金額也當時19.3億元成長至44.7億元、同樣是翻倍成長。

財政部表示,民眾也可透過線上申請,只要透過財政部稅務入口網的「購買節能電器退還減徵貨物稅專區」,使用憑證(包括自然人憑證、已註冊健保卡、營利事業工商憑證、組織及團體憑證等)登錄申請,免附身分證影本,可直接於網路夾檔傳送統一發票或收據影本。

國稅局也說,申請期限為購買電器的統一發票或收據記載交易日期次日起算6個月內,逾期不得申請退還,國稅局核准後,退稅款會直接匯入民眾指定帳戶,或郵寄退稅支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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