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防霾口罩防護力低?標檢局6月納強制檢驗

2021/01/19 15:53

標檢局說明,已制定國家標準CNS 15980「防霾(PM2.5) 口罩性能指標及試驗方法」,口罩納入強制檢驗商品範圍,預計於今年6月公告。(記者林菁樺攝)

〔記者林菁樺/台北報導〕消基會昨公佈20件口罩樣品抽驗結果,發現3成樣本細懸浮微粒(PM2.5)防護力未達80%;經濟部標檢局今針對消基會檢測以7點聲明回應,其中針對防霾口罩檢測已制定相關國家標準,預計6月公告。

關於PM2.5過濾效率,標檢局說明,已制定國家標準CNS 15980「防霾(PM2.5) 口罩性能指標及試驗方法」,規劃將防霾口罩納入強制檢驗商品範圍,預計於今年6月公告。

標檢局說明,消基會檢測所引用的國家標準,與標檢局近日抽測市售82件有色非醫用一般口罩相同,均為CNS 15290「紡織品安全規範(一般要求) 」,消基會檢測「游離甲醛」及「偶氮染料衍生的某些芳香胺」2項目結果,均符合國家標準規定,與標檢局檢測結果一致。

但消基會另檢出3件樣品「鉛含量」為6~11 mg/ kg、1件「壬基酚及壬基酚聚氧乙烯醚」含量超過300 mg/ kg,引發多種器官傷害疑慮。標檢局表示,檢測均符合CNS 15290規範(12歲以下兒童用紡織品表面塗層含鉛量不得超過90 mg/ kg、壬基酚及壬基酚聚氧乙烯醚總含量不得超過1000 mg/ kg)。

有關消基會檢測「塑化劑」、「染料溶出物」及「揮發性有機物」等3項目,標檢局說明,目前無相關國家標準部分,將納入口罩國家標準制(修)訂參考。對於消基會在檢測報告中建議主管機關應儘速將口罩材質的安全訂定標準,標檢局近日將邀請相關機關與產官學界共同研議修訂國家標準。

標檢局表示,為維護消費者安全,將持續辦理口罩標示、流向及品質管理,並進行市場購(取)樣檢測,以維護消費者使用安全,若依CNS 15290檢測出有害物質時,將依消費者保護法相關規定處理,最高可處以150萬元罰鍰。

一手掌握經濟脈動 點我訂閱自由財經Youtube頻道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已經加好友了,謝謝
歡迎加入【自由財經】
按個讚 心情好
已經按讚了,謝謝。

相關新聞

今日熱門新聞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財經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