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逆轉!基隆關要求限期辦理退運案 大創百貨敗訴確定

2021/01/14 20:04

基隆關要求限期辦理退運案,大創百貨敗訴確定。(資料照)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標榜提供低價位、高品質各式用品的台灣大創百貨,不滿輸入許可證遭撤銷,且被財政部關務署基隆關要求將進口日本產製貨物限期辦理退運,提起行政訴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台灣大創百貨勝訴;基隆關不服提起上訴,最高行政法院認為,基隆關當時要求退運屬合法處分,今逆轉改判台灣大創百貨敗訴確定。

判決指出,台灣大創百貨公司於2015年11月6日至2016年5月5日,持憑經濟部國貿局核發的專案輸入許可證694張,向財政部關務署基隆關申報進口日本產製貨物201批。不過,國貿局認定,台灣大創百貨是以詐欺方式取得該694張專案輸入許可證,而依行政程序法第117條規定,將該批專案輸入許可證撤銷,並於2018年5月通知基隆關。

基隆關後來發函台灣大創百貨,要求依修正前關稅法第96條規定,將該批貨物限期辦理退運;台灣大創百貨不服,提起訴願遭駁回後,提起行政訴訟。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審理認為,台灣大創百貨向基隆關申報進口,早已放行超過一年,而基隆關對放行超過一年的貨物要求限期辦理退運,不符2018年5月施行的現行關稅法第96條第4項的「須一年內之」的規定,已屬違法,去年6月判大創百貨勝訴。基隆關不服,提起上訴。

最高行政法院審理認為,北高行的判決忽略忽略這批貨物進口時,已屬於未經許可進口而不得進口的貨物,基隆關依當時舊法規定,責令台灣大創百貨限期辦理退運屬合法處分,因此改判台灣大創百貨敗訴,全案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