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中部醫院與醫材商共謀開立不實發票 雙方負責人遭法辦

2021/01/14 19:14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呼籲,營業人銷售貨物或勞務時,應依規定開立統一發票交付實際買受人,並報繳營業稅。(記者巫其倫攝)

〔記者巫其倫/台北報導〕別亂開立不實發票!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表示,最近查獲中部有一家醫材銷售商,長期銷售都未依規定開立統一發票,為避免遭稽徵機關選查,竟以虛開統一發票銷售額8%為對價,開立不實統一發票銷售額1400萬餘元給一家小型醫院,遭國稅局發現後,除被處罰鍰外,也依法移送司法機關偵辦刑責。

中區國稅局指出,中部某經營醫療器材批發業務的公司,銷售對象包括醫療院所及藥妝店外,大多屬查定課徵營業稅的小型藥局。

國稅局掌握到,該公司在2017年至2019年間,銷售貨物給小型藥局,但未依規定開立統一發票,該公司為了避免因漏開統一發票導致虛增帳上存貨產生異常,而遭稽徵機關選查,竟在無交易事實情況下,以虛開統一發票銷售額8%為對價,開立不實統一發票銷售額1400萬餘元,給中部一家小型醫院,充當醫療耗材的進貨憑證,虛報材料費及雜項支出。

不只如此,該公司還虛偽安排不實交易的資金收付流程,以供查核,被國稅局發現異常,經稅官進一步查獲後,該公司坦承違章事實。

國稅局表示,該醫材公司銷貨未開立統一發票予實際交易對象,依「稅捐稽徵法」規定,按查明認定總額處5%罰鍰;至於與醫材公司配合的醫院,取得不實進貨憑證虛列執行業務費用,短報執行業務所得,逃漏綜合所得稅560萬餘元,除核定補徵稅額外,並依規定裁處罰鍰。

除此,由於雙方負責人明知無實際進銷貨事實,卻通謀安排開立及取得不實統一發票,分別涉嫌幫助他人逃漏稅捐,及以詐術不正當方法逃漏稅捐,已觸犯「稅捐稽徵法」及「商業會計法」等規定,目前雙方負責人已被移送司法機關偵辦刑責。

一手掌握經濟脈動 點我訂閱自由財經Youtube頻道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已經加好友了,謝謝
歡迎加入【自由財經】
按個讚 心情好
已經按讚了,謝謝。

相關新聞

今日熱門新聞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財經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