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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制人員再增1項 國際船舶用品供應補給工作人員即日起生效

2021/01/14 17:15

勞動部核定從事國際船舶用品供應補給工作人員為勞基法第84條之1工作者。(記者李雅雯攝)

〔記者李雅雯/台北報導〕勞動部核定從事國際船舶用品供應補給工作人員為勞基法第84條之1工作者(俗稱:責任制),即日起生效上路,初估將影響國內約2千名勞工。

勞動部官員表示,國際船舶用品供應補給工作人員必須跟著船舶靠港時間作業,不過船舶靠港時間經常因為海象、天候等不確定性因素影響,導致工作人員可能1天工時上限超過或有7休1問題,因此討論後核定該類工作人員指定為為勞基法第84條之1工作者。

勞動部核定公告的勞基法第84條之1工作者可由勞雇雙方另外約定工時、例假、休假、女性夜間工作,不受勞基法正常工時8小時、1天工時上限12小時、例假7休1、國定假日休假、女性夜間工作等規定限制。

勞雇雙方可另外協議勞動條件,勞雇雙方簽下書面約定書後,必須送給事業單位所屬的地方勞政主管機關核備,完成行政程序後才算始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