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內閣今天通過法案,要求大型上市公司董事會至少要有1名女性成員。(彭博)
〔財經頻道/綜合報導〕德國內閣今天通過1部爭議多年的法案,要求大型上市公司,其董事會中,至少要有1名女性成員。
據《路透》報導,此法案適用德國約70間上市公司,其中有30間上市公司目前完全沒有女性董事會成員。
社會民主黨(SPD)籍的聯邦家庭事務、老年、婦女及青年部部長吉費(Franziska Giffey)表示,此法案是為更多女性加入企業領導層的里程碑,「我們看到,多年以來,自願改變的太少,進展非常緩慢。」
德國在2015年時就曾立法要求,董事會成員超過3人的上市公司,其監事會成員至少要有30%的女性,這些立法是左翼的社會民主黨的訴求,隸屬基督教民主聯盟(CDU)的總理克爾長期反對此舉,但是德國企業再聘用女性領導層進展牛步,讓梅克爾對此感到沮喪。
目前德國董事會成員數最多的前100間上市公司中,女性只佔全部席位總和的11.5%;德國DIW經濟研究所認為,此法案對董事會女性比重甚低的情況,恐怕難有顯著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