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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企搶註商標 亞馬遜雲端事業不得再用AWS標識

2021/01/06 15:06

北京的法院日前公布裁定,亞馬遜雲端事業Amazon Web Services(WEB)在中國不能再使用AWS標識,因為該商標已被中國另家公司申請。(彭博)

〔編譯盧永山/綜合報導〕由於中國智財權保護落伍,山寨品牌、搶註蟑螂橫行,許多國際品牌與名人在中國商標專利戰頻頻吃鱉,被判敗訴、賠償案例多不勝數。最新的案例就是美國電商巨擘亞馬遜,北京的法院日前公布裁定,亞馬遜雲端事業Amazon Web Services(WEB)在中國不能再使用AWS標識,因為該商標已被中國另家公司申請。

 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去年12月30日公布的判決書指出,AWS這個商標屬於北京軟體和數據服務商炎黃盈動科技發展公司所有,裁定亞馬遜停止在中國使用AWS或任何類似標識,並向炎黃盈動支付7646萬元人民幣(台幣3.3億元)賠償。判決書的落款日期是2020年5月,但直到去年年底才公布,中國法院往往會在判決出爐數月後公布判決書。

 亞馬遜發言人表示:「亞馬遜是第1個在中國使用AWS標識出售雲端運算服務的公司,而且已經有很多年了,我們強烈不認同法院的判決,並已向最高人民法院上訴。」

 最高人民法院是中國最高級別的法院。據熟悉中國法律的律師指出,一旦提出上訴,在上級法院做出裁定前,下級法院的裁定一般不會產生法律效力。

 根據中國官方商標數據庫,炎黃盈動是在2004年在中國註冊AWS,做為其雲端運算服務的商標,亞馬遜則是在2012年註冊了帶有微笑標識的AWS商標。2018年7月炎黃盈動遞狀,控告亞馬遜和其中國合作夥伴侵犯商標權,並要求賠償4600萬美元。

 不過,根據法院文件,亞馬遜稱,早在2002年就開始使用和推廣AWS做為其雲端運算服務的品牌。

 除了亞馬遜,蘋果2006 年欲在中國推出 iPad 平板電腦,才發現 iPad 商標的2種類別早就被深圳唯冠公司搶先註冊。蘋果為此提出訴訟卻屢屢吞敗;2012 年甚至遭惠州市中級法院判定,當地蘋果經銷商禁止銷售 iPad 相關產品。2014 年 6 月蘋果支付 6000 萬美元解決 iPad商標糾紛,認賠和解收場。

 2007 年,中國新通天地公司向商標局提出註冊第 6304198 號 IPHONE 商標申請,申請在國際分類第 18 類仿皮、牛皮、錢包、小皮夾、皮製繩索地等商品上使用。蘋果其後提出反對,仍無法阻止新通天地註冊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