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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家觀點〉全球金融業加速「綠化」 從自願到逐步強制 2021年應開始綠色轉型

2020/12/17 08:00

歐盟、美國在要求永續及綠色金融上,都已具體設定時間表與相關政策,因應氣候變遷、保護環境或永續發展等,且已從自願投入慢慢朝強制發展。(示意圖,路透)

歐盟、美國在要求永續及綠色金融上,都已具體設定時間表與相關政策,因應氣候變遷、保護環境或永續發展等,且已從自願投入慢慢朝強制發展,台灣金融機構及各產業也必須積極接軌國際新趨勢,以避免錯失綠色轉型良機。

今(2020)年即將步入尾聲,展望2021年,各銀行應可開始審思及規劃將各項業務朝綠色金融轉型,並逐步邁向低碳,甚至是零碳銀行,這個轉型的過程可能極漫長又艱辛,更會面臨很多的質疑與選擇,但歐美國家都已體認到發展永續金融的重要性,歐盟更是已通過建立促進永續投資框架規則,要推動共通的永續分類規則(Taxonomy Regulation, TR),金融機構及500人以上大企業2021年起將開始分年揭露相關永續作為及永續經濟活動的占比,若台灣金融機構還不開始著手準備,未來台灣一旦接軌此新趨勢,來不及「綠化」的機構,恐將被投資人遺棄。

夏季氣溫不斷創新高,似乎已成現代人習以為常的事,據科學家分析全球數據指出,2020年相對前一世紀的地球,平均溫度已上升超過1度C,而溫度持續上升的代價十分驚人,2017年全球因氣候變遷直接或間接造成的天災損失高達1,134億美元,科學家警告,若無法有效遏止氣溫不斷上升,則2050年時,地表平均溫度如果升高逾2度C,全球近4億人口將因洪患無乾淨水可飲用,且地球遭遇的生態浩劫代價恐高達11兆美元以上,這也是為什麼各國積極訂定各式措施及協定,希望將地球的溫度有效控制住,巴黎協定即希望在2030年時保持平均溫度上升1.5度C以內,有效減少40%的碳排放量,到2050年時更要達到零碳排。

害怕改變,銀行永續只做表面

由於各國政府都在關切氣候變遷及努力達成巴黎協定的目標,歐美金融機構、企業都在積極「綠化」,推動永續金融業務、發行綠色債券等,但據英國劍橋大學永續領導研究院近期發表「銀行如何加速朝低碳經濟轉型」的研究報告中指出,在訪談數百位以上國際金融專家、產業領導者及學者後,發現銀行作為資本市場、企業資金主要提供者,應協助企業客戶轉型、朝低碳經濟發展,但現階段多數商業銀行仍處於「常規期」。

也就是說銀行目前仍是以短期編製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書(CSR),來回應氣候變遷議題;仍只專注自身業務效率改善,害怕大幅改變現況;對於環境倡議等採取保守策略,都在等待其他人先改變;將永續議題當成企業名聲或錦上添花的事;雖然開始著手承作再生能源電廠融資等業務、對煤炭等高碳排產業降低融資,但效度似乎不大,仍是以維持日常營運及獲利為優先考量;承諾對低碳排產業提供融資,但未相對應提供相關誘因及創新的金融商品。

報告指出若銀行真正邁向「轉型期」,應該會擬定更前瞻、積極的策略,先由銀行內部、人員培訓、自身金融商品及業務轉型為符合低碳經濟需求,打造創新、符合低碳經濟的金融商品或方案,藉由導入創新商業模式及商品,開始與客戶議合,讓客戶能理解低碳經濟亦有可期待的商機,提供融資讓企業客戶等導入降低排碳、更新生產設施以符合環保的方案,讓客戶與銀行一起綠化,這段期間可能需要5到10年,甚至更久的時間,最後銀行才能進入「制度期」,即已真正轉型為低碳甚至是零碳銀行,成為產業改革的推動者,讓資金與營業活動真正都用在讓地球永續發展上。

銀行經營團隊可能都不知如何向董事會提出更積極的低碳經濟轉型計畫,擔心董事會質疑此舉會造成客戶流失、獲利衰退,若以中國大陸興業銀行的案例來看,1988年成立的興業銀行原本只是福建區域性商業銀行,資本額及資產都不大,但銀行高層決定發展綠色金融業務,在順應其國家產經發展趨勢及能源經濟政策的走向下,以新綠能科技為利基,規劃綠能金融商品。

2005年興業銀行與國際金融公司(IFC)合作,針對中小企業推出能源節約融資專案,導入無追索權的專案融資架構,也就是跳脫銀行授信一定要徵提足額擔保品的慣例,用企業節約能源後創造出的現金流作為授信擔保品,創新且在當時獨特的金融服務,讓興業銀行綠色金融業務「爆炸式成長」,不到15年的時間,興業銀行即從區域小銀行茁壯成大陸的大型銀行,並可擠入全球排名,同時,興業銀行也是大陸首家赤道銀行,無論在獲利、資產成長、企業形象上,都有跳躍性的發展,這可以歸功當年興業銀行經營者能洞見未來發展趨勢,毅然讓銀行轉型走不同的路。

掌握綠色商機三大步驟

銀行業在2021年應該積極掌握綠色金融商機,首先從自身營業模式轉型做起,如強化銀行員工永續金融專業訓練;以身作則擴大自行再生能源利用率;甚至可採用電動車租賃模式,作為銀行公務車或相關人員交通工具;鼓勵客戶改變營運模式。

第二步驟是推出綠色融資、綠色營運,如提供相關融資方案,協助客戶更新鍋爐設備、發展再生能源、進行船艦修繕、購置儲能電池設備、建構小型電網、進行水資源管理、興建綠建築及發展農業新科技產品等,即將銀行資金用在環保、有助地球永續的事項上。

第三就是協助客戶升級,如讓企業客戶開始營運轉型,設定碳中和計畫,即不只要降低碳排放量,更要進一步想辦法中和排出來的二氧化碳;協助引進新式碳捕捉技術、植樹造林等。

多元、創新、具獲利性的綠金業務

銀行發展綠色金融業務,很多可能都必須走專案融資,即未必能有傳統的擔保品及徵信方式,銀行可以透過資本市場多元工具籌資,在取得資金的同時,亦創造話題,喚醒外界注意綠色永續,且提供市場投資者綠色投資標的,一舉多得。

例如銀行可以發行擔保債券、KPI永續績效連結債券、綠色債券、永續債券等,也可協同基金公司發行碳中和基金、綠能基金等,同時投資在永續企業,協助企業獲取資金及成就感。

銀行也可以發行綠色證券化商品,將相關專案融資證券化,以獲得新的授信額度,抑或轉移授信風險。

另外,也可以是銀行與客戶一起承擔風險,以鼓勵客戶繼續向前,例如提供綠色房貸、綠色循環信用額度貸款,以連結永續指標、ESG績效等,作為貸款利率或額度調整依據,例如企業ESG或減碳達一定目標,貸款利率可以減碼或信用額度提高,國外甚至有銀行提供「影響貸款」,即銀行的貸款是有參與股東會的權利,即具有一定的表決權,去影響企業朝永續、低碳排等轉型。

第四款就是以創投、雲端融資等創新方式,提供企業發展初期的資金,這類投入風險較高,但若成功時的獲利率也比授信高出許多。

歐盟訂定永續六大分類標準

歐盟訂出的永續分類規則,以氣候變遷緩減、氣候變遷調適及水、海洋資源保育、循環經濟導入、污染防制、生物多樣性與生態復原為永續六大原則,要逐步推動強制揭露,2021年底歐盟金融機構及500人以上企業,就要在其網站上強制揭露氣候變遷緩減及調適的相關內容,2022年底是所有永續活動、商品合約等都要開始定期揭露,歐盟將會訂出統一的揭露項目及標準,並有外部專家進行檢視及評比,屆時哪些金融機構或企業是真的「綠色」,還是表面「綠色」,就一目了然,也將是全球投資資金可參考的客觀標準。

美國新選任的總統拜登在其競選政策中,有關氣候變遷已具體提出包括投入1.7兆美元在潔淨能源與綠能就業投資方案、終止石化燃料補助、禁止核發新的石油和天然氣開採許可等,拜登並公開宣示就任後即會重回國際組織召開的綠能圓桌會議,遵守巴黎協定等相關規範。

也就是說無論歐盟、美國在要求永續及綠色金融上,都是玩真的,且具體設定時間表與相關政策,因應氣候變遷、保護環境或永續發展等,已從自願投入慢慢朝強制發展,台灣政府亦積極研究國際趨勢,要接軌國際,銀行在2020年末、迎接2021年之際,應看清楚此一趨勢,開始積極訂定投入綠色金融的策略與計畫,早點開始才有更多的時間修正,走過轉型陣痛期,在協助地球保有綠草如茵、鳥語花香、永適人居的環境時,也能為銀行奠定下一個永續發展的百年基業。

(本文摘自2020年12月份《台灣銀行家》月刊,撰文:彭勝本,本文作者為台灣金融研訓院金融研究所副研究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