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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家》新版生技條例出爐 新增租稅優惠做大生技股規模

2020/11/11 18:58

「生技條例」明年底將落日,經濟部今天提出正式預告法規。(記者黃佩君攝)

〔記者黃佩君/台北報導〕「生技條例」明年底將落日,經濟部今天提出正式預告法規,除延長10年至2031年外,原3項租稅獎勵也留存,僅人培及研發優惠小幅下修。但草案新增1項綜所稅抵減優惠,鼓勵民間游資投入生技產業。新法第7條規定個人股東投資生技業,投資金額最高50%可自綜所稅所得總額中減除,但須對同1公司投資達100萬元、持有屆滿3年。此外,本次也放寬再生醫療等4項目,納入條例優惠。

「生技新藥產業發展條例」明年底將落日,針對新法案經濟部日前召開多次會議與業界討論,今端出正式預告版本。首先法案名稱改為「生技醫藥產業發展條例」,並延長至2031年落日;原本3大租稅優惠原則上均保留,但人培及研發優惠小幅下修並限定對象,並新增1項綜所稅抵減優惠,擴大再生醫療等4範圍適用。

在原先3大租稅優惠方面,原先第6條規定投資抵減20%營所稅、持股達3年項目不變。第5條人才培訓及研發支出抵減,則自原來的35%抵減率下修為30%,並明定抵減適用對象為「專職研究發展人員」;抵減時間仍維持5年,每年上限50%,最後1年不限。

員工獎酬方面,第8條高階人才及技術入股取得之技術股緩課稅不變,但可選擇以「轉讓價」或「股票取得價格」孰低課稅,且需持股達兩年;第9條認股權憑證也同樣規定可擇低課稅。

而在新增租稅優惠方面,則新增第7條個人股東投資抵減所得優惠,鼓勵個人股東投資生技新藥產業。該條文規定個人以現金投資生技醫藥產業,且對同一公司當年度投資金額達100萬元、並取得新發行股份持有達3年者,得就投資額50%內抵減綜所稅所得總額,自持有滿3年後之5年內減除。

經濟部表示,因生技醫藥產業高風險、研發期程長,加上民間游資龐大且利率創新低,因此增加本條提供個人股東投資減除之租稅優惠,激勵個人投資生技醫藥產業。

除租稅優惠外,新法也放寬適用優惠措施的產業,第3條新增4項目,包括再生醫療(細胞、基因治療及預防)、精準醫療(基因定序、分子鑑定等預防及治療)、數位醫療(大數據及雲端運算等)、其他策略醫療(行政院指定具策略性發展之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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