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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航空城邁入實質開發 11/9~12/9進行區徵公告

2020/10/14 19:57

副市長李憲明在市政會議中宣布,航空城計畫將於11/9公告區段徵收。(記者謝武雄攝)

[記者謝武雄/桃園報導]桃園市副市長李憲明今天在市政會議宣布,桃園航空城都市計畫將於11月9日至12月9日進行土地區段徵收作業公告,公告日起即停止移轉作業,10月下旬將寄發相關資料給權益關係人,預計明年4月辦理優先區搬遷作業,也代表桃園航空城邁向實質開發。

市政會議由副市長李憲明主持,首先聽取地政局長陳錫禎「桃園航空城都市計畫」專案報告,李憲明表示,桃園航空城都市計畫經過多年努力,總算進入實質開發階段,目前市府正積極辦理地上物協議價購及複估作業,配合先建後遷安置原則,希望推動桃園航空城都市計畫同時,更要考慮民眾利益最大化。

陳錫禎說,土地區段徵收公告於市府、交通部民航局、大園區公所、蘆竹區公所及蘆竹地政事務所等處,公告期間受理地主申領抵價地作業,若民眾不想配地,市府也會在公告期滿後15日內發給地價補償費,並規劃於12月15日至18日、集中辦理地價補償費發價作業;預計明年4月辦理優先區搬遷作業,明年10月完成地上物搬遷,2024年10月完成安置及全區地上物搬遷,2027年底完成土地點交。

陳錫禎也提到,目前市府正在進行地上物協議價購及複估作業,民眾若對徵收補償價額有異議,可自公告期間屆滿之次日起30日內可提出異議,市府接收異議後,將積極查明處理,並以書面通知查處情形,如果對於查處結果仍表不服,市府將提請地價評議委員會複議,以保障民眾權益。

他說,若區段徵收殘餘部分面積過小或形勢不整,可於徵收公告日起1年內,書面申請現金補償,在不妨礙都市計畫使用分區及區段徵收計畫原則下,合法建築物所有權人得於區段徵收公告期間內申請按原位置保留分配,惟須於區段徵收範圍內經核領有抵價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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