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財經

旅客帶口罩入境 海關:醫用+非醫用合計250片以下免申報

2020/09/16 15:49

加利科技以中國非醫用口罩混充MIT震驚社會,政府也加強對口罩輸入的管制。(資料照)

〔記者巫其倫/台北報導〕為加強口罩管制,今天起口罩改列「輸入管制」貨品,關於旅客攜帶方面,許多民眾霧煞煞,對此,財政部關務署今說明,旅客攜帶有2大原則,第1,醫用及非醫用口罩合計低於250片,屬於自用就不管制;第2,若超過250片者,走紅線檯通關可補證,避免口罩被沒收。

經濟部國貿局10日公告「進口人申請口罩輸入許可作業要點」,新制今天上路,口罩將改列為「輸入管制」貨品。關務署官員提醒,今天起,進口口罩(不論醫用或非醫用),須依國貿局公布的要點,向該國貿局申請核發輸入許可,海關將依上述作業要點執行邊境查核,請廠商及民眾輸入口罩務必依相關規定辦理。

換言之,今起進口醫用口罩,須取得2份文件,包括經濟部國貿局的輸入許可,以及衛福部食藥署的醫療器材許可證,並辦理輸入查驗;至於非醫用口罩也要取得國貿局輸入許可,才可進口。

不過,在旅客入境攜帶方面,考量自用需求,行政院今早開會,經跨部會協調後,已拍板統一作法。關務署官員表示,旅客攜帶口罩入境台灣,醫用及非醫用口罩「合計」250片以內,可免申報、免取得許可證,可直接帶入。

若合計數量超過250片,不論醫用或非醫用,只要有取得許可證,可走紅線通關申報,並出示輸入許可,就可以帶進台灣。

但若數量超過250片,又沒有取得許可證,仍要走紅線通關申報,可攜帶250片自用口罩入境,至於超量部分,則要由海關協助補申請許可證,並先將超量口罩留關,等申請到許可證後可領回;若走綠線通關未申報被查獲,超出部分就為被沒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