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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境新規!明起旅客攜帶非醫用口罩 250片以下免申報

2020/09/15 19:55

加利科技以中國非醫用口罩混充MIT震驚社會。(資料照)

〔記者巫其倫/台北報導〕財政部關務署今天表示,因應國貿局公告,明起口罩將改列「輸入管制」貨品,加強口罩管制,但旅客入境攜帶250片以下「非醫用」口罩,可免申請許可;至於醫用口罩不論片數,仍應依規定,向食藥署申請輸入許可,才可帶進台灣。

經濟部國貿局公告「進口人申請口罩輸入許可作業要點」明將上路,口罩將改列為「輸入管制」貨品。關務署今天說明,明起進口醫用口罩,須取得2份文件,包括經濟部國貿局的輸入許可,以及衛福部食藥署的醫療器材許可證,並辦理輸入查驗;至於非醫用口罩也要取得國貿局輸入許可,才可進口。

換言之,明起口罩不能再以快遞簡易申報方式進口,須改為一般正式報單申報,若簡易報單進口的快遞貨物內含有口罩,經海關查獲將會被攔下,並可對報關行開罰最高6000元;若進口人已改用一般報單申報,若無出示許可文件,也將被退運。

不過,在旅客入境攜帶方面,考量自用需求,放寬非醫用口罩,數量在250片以下,免申請國貿局輸入許可,可直接走綠線通關;至於醫用口罩方面,數量在250片以下,雖同樣免申請國貿局輸入許可,但仍要向食藥署取得醫療器材許可證。

若數量超過250片,不論醫用或非醫用,都要走紅線通關申報,並出示輸入許可,就可以帶進台灣,但若走綠線通關未申報被查獲,超出部分就為被沒收。

關務署表示,政府防堵偽MIT口罩築起銅牆鐵壁,但尚在研議實際查核作法,會視基層執法情形,判斷是否向食藥署提出建議,提出更便民作法。

至於旅客攜帶醫用口罩,入境時若未取得醫療器材許可證,還是要走紅線通關,將口罩先行留關,人先出境、申請到許可證後可領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