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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強口罩管理!關務署:16日起進口口罩 不可再用簡易申報

2020/09/11 19:07

加利科技以中國非醫用口罩混充MIT震驚社會。(資料照)

〔記者巫其倫/台北報導〕近日口罩國家隊醜聞不斷,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也加強口罩溯源管理,財政部關務署今天表示,16日起口罩將改列為「輸入管制」貨品,不可再以快遞簡易申報方式進口,若經查獲將對報關行開罰,並要求改採一般申報,無許可文件也將退運。

近期連續出現加利、豪品等口罩國家隊公司,違法將黑心中國非醫用口罩混入國產醫用口罩,甚至混入實名制口罩,讓許多人對國產口罩信心全失;指揮中心指揮中心今天宣布,9月17日起實名制口罩均有「MD」和「MIT」雙鋼印。

除此,指揮中心今也宣布,為恢復口罩市場秩序,醫用、非醫用進口都必須有輸入許可,有輸入許可才能掌握相關廠商的數量,掌握了才可以追蹤,方便追蹤溯源,且醫用口罩最小包裝者必須標示醫用和產地。

配合指揮中心,經濟部國貿局10日已公告「進口人申請口罩輸入許可作業要點」,預計16日上路,口罩將改列為「輸入管制」貨品。

關務署官員說明,依現行規定,包含口罩在內,完稅價格在5萬元以下的快遞貨物,可採簡易申報方式進口;但經濟部發布新制後,16日起若進口口罩,不論醫用或非醫用,都須取得國貿局的輸入許可文件,且醫用口罩方面,還要另取得衛福部食藥署的醫療器材許可證。

換言之,16日起,不能再以快遞簡易申報方式進口,改由一般正式報單申報,若簡易報單進口的快遞貨物內含有口罩,經海關查獲將會被攔下,並可對報關行開罰最高6000元;若進口人已改用一般報單申報,若無出示許可文件,也將被退運。

另,以郵包寄送者,也一樣要有許可證,處理方式比照快遞貨物;至於旅客自行攜帶部分,海關目前正在與國貿局及食藥署確認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