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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力彩集資包牌獎金怎分配?國稅局解答:免贈與稅!

2020/09/03 16:13

北市大安區彩盈寶彩券商行開出威力彩頭獎。(記者廖振輝攝)

〔記者巫其倫/台北報導〕威力彩日前送出史上最高的31.24億元,頭獎開出兩注,其中,北市大安區得主傳為集資包牌,台彩昨則表示,目前該得主尚未領獎。國稅局今說明,民眾集資購買彩券後,按出資比例分配獎金的行為,非屬贈與,不用向戶籍所在地的主管稽徵機關申報贈與稅。

台彩表示,北市開出1注,中獎人至今尚未出面領獎,由於該期威力彩是在7月27日開出,最後1天領獎日為10月27日,尚有近2個月的領獎時間。

至於網路盛傳得主是台新銀員工得獎,但未獲台新金證實;台彩也強調,會基於保護中獎人資訊立場,僅表示該得獎人尚未領獎。

由於過去曾發生民眾集資包牌中頭獎,卻產生稅務問題,台北國稅局今天表示,近來有接獲民眾詢問,集資購買公益彩券,是否應先向國稅局申報贈與稅等問題,因此特別說明相關細節。

國稅局強調,依「遺產及贈與稅法」規定,所稱贈與,是指財產所有人以自己財產無償給予他人,經他人允受而生效力之行為;但民眾集資購買彩券後按出資比例分配獎金的行為,非屬贈與,免向戶籍所在地主管稽徵機關申報贈與稅。

國稅局也提醒,集資購買公益彩券屬民眾經常性活動,不用事先向國稅局報備,民眾可自行保存集資購買的證明資料,例如每人出資金額、如何分配獎金、何時購買、在哪購買等,以維護自身權益。

若民眾中獎有涉及「遺產及贈與稅法」規定,贈與人1年內贈與他人的財產總值,若超過贈與稅免稅額(220萬元)時,則就要在超過免稅額的贈與行為發生後30天內,向主管稽徵機關辦理贈與稅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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