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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預告:離岸風場人員納責任制

2020/08/05 16:33

勞動部預告訂定「核定離岸風場及陸域風場之興建或運作維護從業人員為勞動基準法第84條之1之工作者」草案。(記者李雅雯攝)

〔記者李雅雯/台北報導〕勞動部今(5)日預告規劃將離岸風場及陸域風場之興建或運作維護從業人員納為勞基法第84條之1(俗稱:責任制)指定適用工作者,預告期間各界可提出意見,表示意見截止日期為8月19日。

勞動部擬核定該類人員納為責任制,主因在於台灣現正積極推動綠色能源發展,再生能源發電中尤以離岸風電為關鍵發展項目。離岸風場及陸域風場興建或運作維護期間,從業人員受限天候、海象及作業安全規範等因素,時有無法依預定時間出勤的情形,亦難避免需及時趕辦高處作業或搶修電力供應,於是欲給予勞基法上的彈性。

勞動部7月初即召開勞動基準諮詢會,討論離岸風場從業人員是否納為責任制指定適用工作者。與會人員在會上指出,由於離岸風場從業人員從岸上出海平均單趟船程就要3到4小時,於是欲申請責任制由勞資雙方協商集中工時,以利安排作業時間。

與會人員亦提到,除了船程外,天候海象有很多不確定性因素,離岸風場作業需要多加配合,於是勞資雙方都訴求有些彈性,視情況集中工時,讓從業人員可以就地在海上作業船休息、過夜,毋須頻繁地往返通勤。

勞動部初估該項鬆綁影響人數約為700多人,預告結束後還要經過勞動部法規會再公告。根據勞動部試算,目前責任制指定適用工作者共計有76項,其中包括保全業等,在離岸風場人員納責任制後,將增為77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