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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1MDB洗錢醜聞 大馬前首相7罪名成立、最重恐關逾20年

2020/07/28 15:55

大馬法院今天首次就前首相納吉涉入的1MDB醜聞宣判,納吉被控的7項罪名皆成立。(歐新社)

〔財經頻道/綜合報導〕馬來西亞前首相納吉(Najib Razak)涉入「一馬公司」(1MDB)大規模洗錢醜聞,今天大馬法院判決,納吉背信、洗錢、濫用職權等7項罪名全部成立,其中部分單項罪名就足以讓納吉面臨15至20年的牢獄之災。

《BBC》報導,今天判決主要的焦點在1MDB的主權財富基金中,有4200萬令吉(約新台幣3.11億元)的資金被轉移到納吉的私人帳戶中,納吉及辯護律師聲稱,納吉受到在1MDB洗錢案中涉有重嫌、目前依然在逃的馬來西亞華裔銀行家劉特佐(Jho Low)誤導,以為該資金來自沙烏地阿拉伯王室而非1MDB。

不過吉隆坡高等法院法官今天判決,認定現有證據足以認定納吉被控的罪名全部成立,僅部份單項罪名就足以讓納吉面臨15至20年的牢獄之災,而納吉早前已對外表示,如果罪名成立的話,他將提起上訴。

然而今天馬來西亞法院的判決只是第1步,接下來要調查的是納吉在2011年至2014年間,流到納吉口袋的22.8億令吉(約新台幣168.8億元)的1MDB資金,這讓納吉再面臨21項洗錢及4項濫用職權罪名的指控,納吉一樣否認這些罪名。

「一馬公司」(1MDB)為馬來西亞國家策略性投資公司;2015年1MDB洗錢案爆發後,大馬及美國政府估計,遭到不法挪用的1MDB資產達45億美元(約新台幣1341億元)之鉅,牽涉多國及高盛(Goldman Sachs)等金融機構,也在2018年時,終結巫統自大馬1957年獨立以來的長期執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