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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巨蛋變更設計成功 北市府今核發建照

2020/07/17 12:36

台北市建管處說明,台北市在核準大巨蛋第三次變更設計之後,遠雄公司必須「申請復工」才算完成程序。(資料照)

〔記者楊心慧/台北報導〕台北市建管處今表示,大巨蛋工程完成都審、環差審查、防火避難性能評定後,建管處依建築法第34條規定,就規定項目審查完竣,同意大巨蛋第三次變更設計,今天核發大巨蛋建照。

台北市建管處說明,台北市在核準大巨蛋第三次變更設計之後,遠雄公司必須「申請復工」才算完成程序。

針對外界質疑大巨蛋違反「建築技術規則」第97、127條,未來恐無法開演唱會,建管處表示,依內政部函釋,巨蛋場館本次變更設計申請用途為體育館,無第127條適用,但建管處在本次變更設計核准時註記列管,未來巨蛋場館若臨時作演唱會使用,須依規定辦理大型群聚活動申請,遠雄應先通案送經台建中心性能設計審查通過,驗證確保逃生避難安全。

建管處強調,大巨蛋就都市防災層面完成都審、環差審查、防火避難性能評定及法治相關流程,依法核發第3次變更設計,另大巨蛋不符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97條部分,仍呼籲遠雄公司,應儘速依法修正圖說內容送審,把安全的大巨蛋交還給台北市民。

議員林亮君表示,大巨蛋目前是在法定停工的狀態,台北市在核準大巨蛋第三次變更設計後,遠雄公司應申請復工,在申請復工時應由建築師公會到場抽查,像是設計是否有按圖等,只要抽查又不符合,就必須辦理第四次變更設計,也就是還要再辦理都審的變更設計,因此若台北市政府照程序、守法,大巨蛋要復工不是件容易的事情。

遠雄集團發言人楊舜欽回應,第三次建照變更後,遠雄會在最快時間申請復工許可,同時準備人、機、物料,待許可核准後,依照工項依序進場施作,至於關於外界關心的建築技術規則,後續會再申請變更,核准後依照規則按圖施作,接續會針對投資營運企劃書進行修訂,修正過程與市府共同研擬,在符合BOT契約的前提下,共創社會的最大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