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財經

內政部修法 研擬讓地方人士無法伸手地價評議會

2020/07/16 16:38

內政部部務會議今通過「平均地權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未來研擬將地方的「民意代表」及「公正人士」排除在委員會外,並限定各縣市機關的行政首長在委員會裡的人數不能超過1/2,同時,講求性別平均,也規定任一性別比率不得低於總數的1/3。(記者徐義平攝)

〔記者徐義平/台北報導〕為讓地價評議更專業、公正,並落實利益迴避原則,同時內政部部務會議今通過「平均地權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未來研擬將地方的「民意代表」及「公正人士」排除在委員會外,並限定各縣市機關的行政首長在委員會裡的人數不能超過1/2,同時,講求性別平均,也規定任一性別比率不得低於總數的1/3。

去年年底發生台中市大幅調降今年的公告地價與公告土地現值,有別於絕大數縣市均調漲的情況,因此,房地產業者認為,此次修法可能是「台中條款」,不過內政部地政司副司長王成機強調,此次與台中調降事件無關,而且在2016年就在討論修法。

他指出,依照現行規定,各縣市地價評議委員會組成人數約莫15至16人,其中針對「地方民意代表」及「地方公正人士」各有1個名額,但是考量民意代表已具有對地方政府行政監督的職權,加上地方公正人士難以定義,因此,才修法拿掉該兩項的保障名額,主要是確保地價評議的公正、客觀,修法草案預計這個月就會報行政院,之後還需要立法院三讀通國才能夠實施。

未來研擬修法草案內容會明確規範地價評議委員會一半以上的委員應該由地政、不動產估價、法律、工程、都市計畫領域的專家學者組成,至於,各縣市首長、局處長等行政官員的所組成機關委員總數不得超過1/2。而且此次修法也明定委員任一性別比率不得少於總數1/3,希望能夠符合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規範精神。

此外,此次修法也配合「土地稅法」規定,增訂民眾將自有土地交付信託,同時也是信託的受益者,但若不幸在信託時間內離世,未來繼承子女,繼承後賣掉土地,土地增值稅將從繼承當日起算,一改過往從長輩取得土地的時間點起算,此舉目的主要是維護租稅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