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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變更登記遭駁回! 經部:股東會出席未過半

2020/07/09 11:21

商業司長李鎂(記者黃佩君攝)

〔記者黃佩君/台北報導〕大同股東會引發爭議,經濟部今天上午11點正式召開記者會說明,不准其變更登記。經濟部表示,不准之主要理由為公司法明定股東有表決權與選舉權,任何股東平等行使股東權利均應受保障;在主管機關、法院並未就公司股權如何適用法令表示意見前,公司不應自行拒發股東選舉票及剝奪股東投票表決權。

李鎂表示,公司不應該扣除股東股份數,使計算出席明顯沒有過半,違反「公司法」規定,所以經濟部不允許登記。本來有23億多的股份,應以此計算出席門檻是否達到,公司刪除其中的12多億股並不合法,應回到原來應出席的股份總數,來計算出席是否過半。

而對目前大同公司登記狀況,經濟部商業司長李鎂今表示公司董事任期屆滿應該改選,改選後來辦變更登記,但大同本次改選有上述提到的問題,這次登記沒有被核准,就維持原來的登記。但對目前登記之董事會改選結果效力為何,李鎂也表示是由司法機關認定,目前了解是在上訴當中。

而市場派目前也可依公司法173條召集臨時股東會,李鎂今天也表示股東提出請求後15天內董事會不召集,股東可請求經濟部許可召集,要看市場派是否提出這樣的請求、董事會是否處理,會根據將來雙方面呈現的事實與理由做判斷。

為何不依據公司法195條允許大同改選董事,為何經濟部不一次到位?李鎂表示經濟部在辦理及准駁公司登記事項都是根據公司提供的資料,為何不以195條限期改選,主因該條是讓主管機關在公司董事任期屆滿沒有改選情況下令其改選。

她也表示,本次是公司扣除了股東的表決權影響股東權益,在此情況下股東可以採取很多法律上的救濟途徑,如自行召集股東會,我們會尊重。但她也表示目前經濟部尚未收到此申請;但如收到申請,也將會視公司派後續動作決定是否准許其召開。

李鎂也補充如目前大同股務仍能自辦,可能再次發生股東會權益被影響或侵害情形,原則上還是尊重被侵害股東去行使權益的情形。

而對公司派恐違反「企併法」,是否有罰則?李鎂也表示對違反企併法規定沒有罰則,對違反證交法則有罰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