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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門「1+1振興券」7/17起發放 中低收入戶、低收入戶縣府親自送到府

2020/06/24 14:01

金門振興券委由財政部印刷廠負責印製,設有多道防偽門檻。(圖由金門縣政府提供)

〔記者吳正庭/金門報導〕金門縣長楊鎮浯今天召開記者會表示,金門「1+1振興券」將自7月17日到19日在各村里辦公處受理申領,對象是今年6月23日前設籍約14萬金門縣民,持身分證件、印章、2千元,可兌領價值4千元的振興券,中低收入戶及低收入戶由縣府編預算直接派送到府,振興券至年底前均可在金門商家使用。

金門振興券是繼澎湖後,全國「唯二」加碼發放的振興券,「1+1」的概念,指的是「民眾消費1元,縣府補貼等額的1元支持」;金門振興券每1份有8張,每張面額500元。縣府預期,可帶動5.6億元以上消費產值。

楊鎮浯今天上午透過網路直播,說明金門振興券發放及使用方式,也為連日來外流的網路版引發的質疑及討論聲釋疑。

楊鎮浯說,1+1振興券的政策重點在「振興」,而非「紓困」。發放現金可能導致民眾「存起來沒有消費」,而「消費券」只是用政府的錢來「消費」,無法產生外溢及消費加乘效果。

縣府針對坊間質疑,地區設籍人口與常住人口落差大,甚至有許多因選舉而遷籍的幽靈人口,可能造成浮濫發券,導致縣府想要振興地方經濟的美意打折;楊鎮浯說,縣府參考2009年發放「感恩回饋券」模式,當時限二親等人員代領,此次規定限三親等以內的人員才可以代為領購,應可解決幽靈人口設籍的問題。

另外,有民眾憂心,可能發生大額集資低價購買振興券以賺取差價、振興券將只流入大型量販連鎖店等特定商家的問題,楊鎮浯表示,已設定除金酒公司及陶瓷廠等縣屬事業單位不受限外,地區有開立統一發票的商家,每月可申請核銷金額以新台幣100萬元為上限,計畫實施期間上限600萬元,得1次申請核銷;而免開立統一發票以普通收據之商家,每月以新台幣10萬元為核銷限額。希望杜絕相關疑慮,也盼地區小型商家能感受到此項政策的美意。(14:37更新)

金門縣長楊鎮浯(中)、縣府秘書長陳朝金(左)、建設處長文水成(右),共同說明金門「1+1振興券」發放、使用及防偽模式。(記者吳正庭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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