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台新金痛批彰銀「違法」選出常務董事 金管會:將依法審議

2020/06/19 21:10

台新金控今天晚間召開記者會,抨擊彰銀新選出的3位常務董事,有2位是「法人代表」而非「專業自然人」,已經違反法令規定(記者王孟倫攝)

〔記者王孟倫/台北報導〕彰銀今天進行董事改選,官股獲得過半5席董事,並於下午選出3位常務董事;不過,台新金晚間召開記者會,抨擊彰銀新選出的3位常董,有2位是「法人代表」、而不是「專業自然人」,已經違反金管會的相關規定;對此,金管會回應,將依法審查是否具備專業資格。

彰銀董事改選大戰還沒落幕!台新金在今天晚間召開記者會,由總經理林維俊及兩位律師共同主持,點名彰銀違法選出新的常務董事。

林維俊表示,非常遺憾,彰銀剛剛選出這屆董事會,在公股董事的堅持及表決下,以5比4違法選出由法人代表來出任常務董事;他強調,這不僅違法相關法令,同時也違反彰銀自己公告規定,常務董事必須由「專業自然人」擔任。

在場律師代表指出,如果銀行設有常務董事3人,都必須是自然人的專業董事,但今天選出有2席是財政部的法人代表,不符合自然人且專業資格,這是根據《銀行負責人應具備資格條件兼職限制及應遵行事項準則》第九條第二項規定。

根據該款規定,「設有常務董(理)事者,應有三人以上具備前項各款所列資格之一」,專業資格認定包括:曾在銀行工作三年且擔任總行經理以上、或五年以上且擔任副理以上等。

律師表示,新選出的常務董事凌忠嫄、黃瑞沐兩人都是法人代表,就不符合上述規定,這是2019年7月就公告實施;而且,除了法令規定,彰銀自己提出常務董事公告辦法,同樣也註明必須要有自然人專業資格條件。

面對這樣結果,林維俊表示,身為彰銀第一大股東,有責任把問題說出來,無論財政部或新的彰銀董事會都要遵守,違法選出是沒有法律效果的。

對於彰銀是否有違法問題?金管會銀行局回應,銀行的常務董事人選,依規定必須要經過主管機關審核後才生效,目前還沒有看到彰銀報上來名單,未來將依法對於提報人選,進行專業資格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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