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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電區塊開發規則今釋出 明年Q2啟動每開發商上限500MW

2020/06/19 19:22

經濟部舉辦風電區塊開發座談會(記者黃佩君攝)

〔記者黃佩君/台北報導〕2026到2035年共10GW的離岸風電區塊開發,經濟部今終於召開說明會公布初步規則,將自2021年第2季起連續3年釋出共5GW容量,分別為「1、2、2」進行選商。經濟部也表示每風場開發商每年上限為500MW,相當於明年僅有2開發商可入選;而單一開發商上限則為2GW。資格審查則以先資格審查、後價格評比為基準,國產化仍須符合27項起跳的國產化項目,具體項目將在明年啟動前一併提出。

2026年到2035年每年1GW的離岸風電區塊開發,將於明年第2季正式啟動,經濟部今召集相關業者召開說明會,公布2026到2030年之初步規則。此「5年5GW」將分3年釋出,2021年第2季釋出1GW,之後2022、2023年第2季分別再釋出2GW。

此外,規則也限制開發商上限,包括各期單一風場容量分配,最多以0.5GW為上限;而單一開發商5年內則以2GW為上限。

開發規則則為兩階段選商,先進行包含技術能力、財務能力以及產業關聯具體承諾(國產化)的資格審查,後進行價格評比。資格審查需超過60分,之後能源局將設定競價上限價格供業者競標。競價則以3原則分配序位,包括以價格最低者優先,同價格者則以資格審查分數較高者優先;若價格及審查都同分,則以技術能力高者優先;若3者都同分,則由開發商抽籤決定。

而在國產化認定(產業關聯具體承諾)方面,則要求需有正式、獲有條件商業合約,方符合審查標準。

而業者主要關心兩大議題,首要項目是因明年僅開放1GW容量,對開發商及供應鏈安排國產化量能恐不足。其次則是國產化要求短期內簽署有條件商業合約,因1GW作業將於明年開始;但風場實際併網則為2026年,作業時間倉促加上部分新技術尚未底定,開發商認為較有爭議。

亞泥竹風電力即表示,5GW分為3期競標、耗時3年,在行政上相當損耗心力,建議以2期為基準,或每3年3GW,簡化行政作業。安能亞太也表示,希望下一階段可至少一次釋出3GW,才能帶動在地廠商投資意願,使供應鏈發展,若切割太多階段恐使行政等成本變高。日本捷熱能源(JERA)則表示希望可以儘早競標3GW以上,把握疫情後台灣儘早放寬國際化的機會,且國產化也需要足夠的經濟規模支持。

而目前兩家主導國產化的風機系統商也均提出疑問,包括西門子歌美颯表示每年製造量能至少需1GW,加上目前規劃的外銷能量則為2GW,希望能夠對供應鏈本土化有更合理的安排。

MHI Vestas也提出「1、2、2」的分配對供應商難以完整進行評估,希望能再結合後面5GW做考量,或者把招標期程拉長,如分兩次各釋出1GW、4GW,在足夠的量能下才能進行投資前期判斷。

經濟部能源局則表示,明年處理的是已經取得環評的開發商、約有6家左右,若每家開發0.5GW,一次開放3或2GW則競爭性相對不強,1GW是可讓開發商競爭的合理安排。而對於「1、2、2」分配是否有利於國產化量能,是否可彈性調整,能源局也表示基本上確保每年會有1GW市場存在,但可根據業界建議再做進一步規劃。

而對國產化要求簽署有條件商業合約,西門子歌美颯表示風機技術逐年進步,2026年後會使用的風機可能現在還在設計階段,很難明年就與供應商簽下有條件合約。

沃旭也表示如要準備明年第2季競標,但今年底才公布具體產業關聯性項目,6個月的備標及簽約期幾乎不可能,至少需9個月以上,希望在併網年度前3或4年再確定正式合約。德商innogy則表示風機選用可能2022、23年才會拍板,現在簽署合約為期太早。

經濟部工業局則表示國產化認定標準是否為簽署有條件合約,開發商可再給實體建議,但目前很多開發商也在進行2023年後的產業關聯性審查,若早點簽約,國內供應商也才有信心信行建廠、人才培育等項目。

風電產業協會也表示,希望比照潛力場址階段,以簽署合約為國產化條件,否則供應鏈設計與投資等時程會來不及,希望至少前段配合開發的一些轉移跟合作能確定,我們再搭配開發商跟風機商,台灣供應鏈才有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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