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美光竊密案被判罰1億元 聯電:將依法上訴

2020/06/12 17:45

聯電回應,將會依法提起上訴,等收到判決書,判決理由有違誤之處,將會上訴說明澄清。(資料照)

〔記者洪友芳/新竹報導〕台中地院宣判,原任職台灣美光的何建廷、王永銘,跳槽到聯電,涉嫌將美光製造技術洩露給聯電,聯電連帶被判處罰金新台幣1億元。聯電回應,將會依法提起上訴,等收到判決書,判決理由有違誤之處,將會上訴說明澄清。

中檢於2017年9月依違反營業秘密法等罪起訴何建廷、王永銘,聯電的協理戎樂天、聯電。台中地院經2年9個月審理,今天下午宣判,合議庭判決3人有罪,聯電被判處罰金新台幣1億元。

聯電表示,該公司並未違反營業秘密法,將依法對有罪判決及高額罰金提起上訴。在上訴審中,聯電將提出此案調查及審理過程中諸多違反刑事訴訟法規定的可議之處,譬如偵訊過程中有不當誘導訊問;對聯電有利的陳述未能詳實記載於調查筆錄中;電磁及其他證據在鑑識上不符規定等等。聯電堅信上訴法院若能依法並公正審酌此案證據,必能證明聯電並未違反營業秘密法。

聯電強調,該公司是台灣第一家半導體公司,一向正派經營,尊重智慧財產權,對台灣半導體產業發展與人才培養貢獻良多。聯電所有技術均為研發團隊自主研發或取得第三人授權。

為有效保護客戶包括營業秘密在內的智慧財產權,聯電指出,在營運的每一環節皆有健全的資訊分級、存取控制及監管機制。聯電並定期對員工施予智財保護相關的教育訓練,以提升員工的遵守法令意識;定期進行稽核,確保員工執行業務符合公司智財權保護政策。此外,聯電也持續引進更為縝密及先進的管理措施及系統,以期能不斷加強並完善智慧財產權之管理。

聯電表示,與晉華合作的DRAM製程技術研發案,為政府投審會事先核准的專案,並為聯電以自有技術為出發點,由3百多位工程師組成的研發團隊(其中多數為聯電經驗豐富的研發人員)通力合作,耗時超過2年自主開發DRAM製程,且保留相關研發紀錄,期盼經此過程訓練的DRAM研發人才與研發結果能根留台灣。除了工程師們的努力之外,聯電多年累積的研發經驗及傳承,更是驅動開發的中流砥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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