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澳洲谷歌否認新聞廣告高收入 拒絕向媒體共享收益

2020/06/01 16:41

澳洲政府在今年4月宣布將制定行為準則,要求臉書、谷歌等平台向新聞媒體共享廣告收益。澳洲谷歌拒絕此項提議,並指出,相關單位所提的數據不符合實際。(法新社)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澳洲政府在今年4月宣布將制定行為準則,要求臉書(Facebook)、谷歌(Google)等平台,向媒體產業共享新聞廣告收入。澳洲Google昨日拒絕這項提議,並認為各機關預估的數據有誤,新聞廣告收入僅佔小部分。

綜合外媒報導,根據澳洲「競爭與消費者委員會」(ACCC)預估,臉書和Google每年在澳洲的廣告收入總計約為60億澳幣(約1200億新台幣)。澳洲的領先媒體已要求兩家公司,每年至少向當地新聞媒體支付這筆收入的10%,媒體表示,新聞機構絕大部份廣告收入都被兩家公司吸收。

Google澳洲地區總經理席瓦(Mel Silva)指出,這樣的數據相當不真實。席瓦表示,Google也同意高品質的新聞具有龐大的社會價值,但背後的經濟收益也需要被了解。席瓦提到,Google去年透過民眾點擊新聞相關查詢旁的廣告收入僅1000萬澳幣(約2億新台幣),遠低於政府機關所估計的金額。

席瓦強調,Google廣告多數的收入並非來自新聞搜尋,而是商品搜索。席瓦表示,新聞僅佔Google搜尋的一小部分,根據去年的數據顯示,新聞約佔澳洲Google搜尋內容的1%。根據澳洲政府4月所宣布的命令,競爭與消費者委員會必須在7月底前擬定行為準則草案,並盡快執行。

一手掌握經濟脈動 點我訂閱自由財經Youtube頻道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已經加好友了,謝謝
歡迎加入【自由財經】
按個讚 心情好
已經按讚了,謝謝。

相關新聞

今日熱門新聞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財經粉絲團
網友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