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左到右分別為獨董馮忠鵬、鍾祥鳳、董事李中旺。(記者王憶紅攝)
〔記者王憶紅/台北報導〕台灣高等法院在5月29日做出裁定,友訊獨立董事鍾祥鳳、馮忠鵬6月1日得召開臨時股東會。。
友訊董事長胡雪,之前以自己及浦聚投資公司為聲請人,向台北地方法院聲請定暫時狀態之處分,遭台北地方法院109年5月1日裁定(109年度全字第148號),其所聲請定暫時狀態之處分(暫停召開6月1日臨時股東會)遭法院駁回。
胡雪不服地院裁定,向台灣高等法院提出抗告,高院在今天做出裁定,考量友訊公司的利益,法秩序的安定及公司治理認為股東臨時會仍具召開的合法性。故其假處分之聲請不能准許。二位獨董得合法招開6月1日所舉行之臨時股東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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