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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國明主張董事會違法召集 基金會:部份董事杯葛未順利改選

2020/05/29 12:57

首次上稿 10:46
更新時間 12:57

長榮集團創辦人張榮發二子張國明(右)。(資料照)

〔記者王憶紅/台北報導〕長榮大房內戰又開打,長榮大房長子張國華,與二弟張國明、三弟張國政對長榮集團旗下張榮發(文教)基金會、張榮發慈善基金會主導權今日再開戰。張國明一早就發出聲明稿指出,張榮發基金會董事長鍾德美已經遭到解任,今日董事會為違法召開,多數原任董事拒絕出席參加,而張國政已向法院聲請召開臨時董事會,希望公益基金會回歸公益。


對此,張榮發文教基金會指出,今日董事會,會中依據「財團法人法」進行討論108年度工作報告及財務報表、修正捐助章程及改選董事等議案,教育部亦有派員列席,然修改章程及改選董事之議案,因張國明、吳景明等6位董事再度杯葛拒不出席,以致無法達到特別決議三分之二以上董事(10人)出席之門檻,因此未能順利改選。


張榮發基金會表示,董事任期屆滿迄今,已多次召開董事會辦理選舉事宜,含此次已召開過8次董事會,其中6次董事會有列改選董事議程,而該6次董事會中竟有5次都遭特定董事杯葛不出席會議,導致無法達到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特別決議門檻改選完成,對此張榮發文教基金會深感遺憾。


張榮發基金會指出,為解決此一僵局,已於今年2月依非訟事件法第64條之規定,向法院申請指派三位臨時董事,以達到改選董事人數門檻,目前正在台北地方法院審理中,希望能儘快選出新任董事以平息爭議,讓基金會能夠專心從事慈善公益之事務。


張榮發文教基金會指出,主管機關教育部也十分重視董事會的召開,該部曾於4日24日發函給文教基金會及所有董事強調應於五月底前召開董事會,並盡速完成改選董事事宜,且於5月22日發函表達該部將會於今日之董事會派員列席,然不具本基金會董事身分的張國政,卻於5月26日發函給所有董事要求,並告知所有董事已遭全體解任為由,不得出席董事會,昨(28)日張國明等六名董事竟發函向基金會表示所有董事已遭全體解任,鍾德美不應再以董事長身分召開董事會,而拒不出席,此舉也令人錯愕,試問教育部尚且於5月22日發函給所有董事告知5月底前要改選,何來當然解任之說?


張榮發文教基金會指出,董事改選一事,之前因部分董事遭遇暴力恐嚇事件,目前皆由檢警偵辦當中,今日之董事會雖然未完成改選議案,但仍有8位董事本著張總裁「基金會就是要做公益」的初衷,出席會議並通過有利於基金會日後會務運作之議案,不像刻意杯葛缺席之董事一心只想著如何藉由基金會來奪取經營權,實有違本會宗旨。


今日張國明發出聲明稿指出:按財團法人法第40條第3項規定「第一項董事任期屆滿而不及改選時,延長其執行職務至改選董事就任時為止。但主管機關得依職權命其限期改選;屆期仍不改選者,自期限屆滿時,當然解任。」


主管機關教育部前於109年2月5日以臺教社(三)字第1090004762號函命張榮發基金會「限期於文到1個月內儘速召開董事會議改選第12屆董事,並請全體董事務依說明辦理。」,鍾德美未於期限內召集相關會議,以致109年3月5日期限屆滿時,仍未完成第11屆董事改選,故張榮發基金會之全體董事已依財團法人法第40條第3項規定當然解任。


109年5月8日張榮發基金會原始捐助人張國政先生,依財團法人法第47條第2項向法院聲請選任臨時董事及指定一人為臨時董事長以代行董事會及董事長職權,盼公益基金會回歸公益。


今109年5月29日鍾德美女士所召集之董事會,實屬違法召集,多數原任董事拒絕出席參加。張國明並有3大主張分別為:1、教育部一紙限期改選函、終結張榮發基金會董事難產問題。2、張榮發基金會全體董事已當然解任、鍾德美今違法召集董事會。3、原始捐助人張國政向法院聲請臨時董事會、 盼公益基金會回歸公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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