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民眾循「特定模式」鑽漏洞請領紓困金 基層公務員好無言

2020/05/27 17:27

申請紓困金條件寬鬆,造成部分不符合條件的民眾也想來申請,讓公務員好困擾。圖中當事人與新聞事件無關。(資料照)

〔記者翁聿煌/新北報導〕民眾請領紓困金初期亂象造成基層工作人員負擔沈重,民眾也抱怨連連,中央決定大幅放寬請領條件後,卻又造成不少民眾貪小便宜也跑去申請,就有基層人員發現特定模式,懷疑是民眾「呷好逗相報」存心鑽漏洞。

衛福部次長薛瑞元25日至立法院社福及衛環委員會備詢時表示,目前紓困金已撥款28億元,而各縣市已核定16億元、15萬人;與原先估計有落差,總經費將追加至45億元,顯示許多原本不在預期範圍的民眾紛紛出面請領。

基層承辦人員指出,中央宣布針對沒有軍公教、勞農保等社會保險的弱勢民眾,因受疫情影響工作及生計的家庭,發放1萬元至3萬元紓困金,但實際發放過程中,仍然可見到不少不符合資格、但想要貪小便宜的民眾前來申請,而且利用資料連線查核的漏洞,加上中央指示要以民眾申請書及所附證明文件或切結書為審核依據。

舉例來說,有的家庭主婦,雖然因為先生有收入,且家庭經濟狀況未達紓困標準,但可以自稱在外擺攤賣水果、玉蘭花,受到疫情影響收入銳減。

民眾只要在申請書和個案認定表上,自稱是「家庭主要生計責任者」,還要養兩個在學的子女,因為存款金額(新辦一本存摺,裡面只有1千元)及月收入低於最低標準申請紓困金,雖然審核時戶口謄本上有列丈夫的名字,但可辯稱夫妻感情不和,先生已離家出走,同時在切結書上勾選第1項「本人已備齊戶內人口之存摺正本或存摺內頁影本」,不要勾選第2項「無法完整提供上項存摺資料,同意主管機關查調最近財稅資料」,並且切結「以上資料均屬實,如有不實,本人同意歸還已領取的急難紓困金,並負相關法律責任」。

基層人員就算有所懷疑,但依據中央的「審查原則補充說明」,「如果民眾已切結自備完整存款及收入資料,則不必再進行財稅調閱,逕依據申請人填寫的申請書及切結書」做審核依據,也就是從寬認定,如此家庭主婦就可領取2萬元,加兩個未成年子女各5千元,總共3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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