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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2天1.6名移工因職災失能 監院糾正勞動部

2020/05/12 15:46

監委王幼玲(左)、王美玉(右)。(記者謝君臨攝)

〔記者謝君臨/台北報導〕外籍移工已成為台灣重要的勞動力來源,但監委王幼玲、王美玉調查發現,移工職災失能率明顯高於本國勞工;據統計,平均每2小時,台灣就發生一起移工職災,平均每2天,就有1.6名移工因職災而失能,且去年8到12月,就有12名移工客死異鄉;勞動部未就減低移工職災提出具體有效措施,也未能掌握職災失能情形,監察院通過糾正勞動部。

王美玉表示,台灣目前的外籍移工約72萬人,已超過原住民的60萬人數,其中製造業有43萬名移工;近年製造業職災千人率雖有隨整體職災率下降,但是製造業移工「職災失能千人率」幾乎是本國籍勞工的2倍;且我國職業安全衛生檢查覆蓋率,近2017年至2019年均未及3成,原因是人不夠多。

本案調查期間,國內發生多起移工職災,包括遭化骨水噴濺、被機器捲入、堆高機翻覆壓死、鎢鋼穿刺手指、手臂夾斷等,幾乎每個月發生一至數起職災事件,勞動部遲未能就減低移工失能職災提出具體有效的措施,確保移工擁有和本國勞工一樣安全的工作環境,牴觸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公約相關規定,顯有疏失。

王美玉特別提及,在台灣科技大廠工作的29歲菲律賓籍女性移工,去年8月在清洗電路板時,不慎遭俗名「化骨水」的氫氟酸溶液噴濺下半身,現場有減輕傷痛的藥水,但僅台籍員工曾受訓會用,在場移工雖欲搶救,卻不會使用,在經過12小時的痛苦掙扎後,該名移工病勢於台北榮總。

對於何種情況須通報職災,現行職業安全衛生法規定,如為1死、3傷、1住院的職災,雇主應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但據統計,有56%移工職災發生於50人以下、不必回報發生職災的中小企業;王美玉說,有的雇主甚至以自用車將移工送醫,通報為車禍,且叫移工不要住院,規避通報責任。

監委調查發現,勞動部未能全盤掌握事業單位或勞工發生職災失能情形,對於存有危險因子已發生職災失能的廠場,未進行勞動檢查,瞭解災害原因,也未能納入輔導,督促改善,卻期待受災勞工主動申訴,顯有消極、怠慢職責之處。

此外,工廠的危險警示標語缺乏移工母語,業者也缺乏對移工完整的勞工安全教育與訓練、沒有適當的教材及翻譯,及端賴資深移工教導等現象普遍存在,均是移工持續發生失能職災的關鍵因素,勞動部應檢討改進。

監委說,移工遭遇職災後擔心被遣返回國,不敢就醫,或仍在傷病醫療、賠償爭議期間,遭不肖仲介與雇主強制遣返,時有所聞。勞動部對此無相關統計數據,僅表示已有解約驗證、1955專線、機場服務站等,可協助把關。勞動部實應主動統計調查,瞭解移工職災失能後的處境,確保移工可獲法規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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