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財經

教育扣除額放寬適用對象?財政部:2週內回覆

2020/04/13 16:01

民進黨立委江永昌建議,放寬所得稅法中教育學費特別扣除額適用對象,財政部長蘇建榮允諾2週內回覆初步意見。(記者巫其倫攝)

〔記者巫其倫/台北報導〕民進黨立委江永昌今天在立法院財政委員會質詢時,建議財政部針對所得稅法中教育學費特別扣除額適用對象,從現行納稅義務人子女放寬到其他親屬,財政部長蘇建榮表示,目前正在研議,並允諾2週內回覆初步意見。

依所得稅法規定,教育學費特別扣除額為申報人的子女,就讀學歷經教育部認可的國內、外大專以上院校的學費,每人每年最多可以扣除2.5萬元,但必須檢附繳費收據影本或其他足資證明文件,若已接受政府補助應扣除補助金額。

此外,若就讀空中大學、空中專校和五專前3年,並不適用教育學費特別扣除額。

江永昌今天質詢時指出,財政部針對教育學費特別扣除額,已放寬到與受扶養人同住的祖父母,但建議應該考量到,並非所有父母因故無法行使親權的子女都有祖父母;因此,建議財政部進一步放寬適用範圍,從現行納稅義務人的子女放寬到其他親屬,像是兄弟姊妹的子女、個人與配偶等。

蘇建榮表示,目前已在研議,會在2週內回覆初步意見。財政部官員進一步說明,針對江永昌提出的建議,財政部是針對受監護的受扶養親屬中,兄弟姊妹子女部分研議,2週內回覆;至於個人及配偶,或是子女以外的受扶養親屬,若非兄弟姊妹子女,則仍要考量其他立委的提案,一併在日後通盤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