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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口罩開放出口 關務署:郵寄出口記得先報關!

2020/03/11 18:58

財政部關務署說明,民眾及業者自明天起,檢具切結書向海關申報,就可將布口罩或口罩套出口,免向國貿局申請輸出許可證。(記者巫其倫攝)

〔記者巫其倫/台北報導〕經濟部公告,明起至4月30日止,允許布口罩出口。財政部關務署說明,民眾及業者自明天起,檢具切結書向海關申報,就可將布口罩或口罩套出口,免向國貿局申請輸出許可證;不過,由於防疫期間郵包違規出口口罩較多,關務署特別提醒,以郵寄將布口罩出口,記得要先辦理報關,才可放行出口。

關務署表示,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同意「梭織或針織布製且不含濾片之口罩」出口,也就是包括布口罩、口罩套或是未放濾片的梭織布或針織布口罩,都准予輸出,自12日起民眾或業者可檢具經濟部公告的切結書,向海關辦理報關就可出口。

關務署官員解釋,以一般海運、空運、郵寄或快遞方式報運出口布口罩,不論數量多寡,都需要檢具出口報單向海關報關,並於出口報單「輸出入許可文件號碼」欄位申報免證代碼「FT999999999998」。

至於旅客攜帶布口罩,則回歸一般行李物品的自用認定原則辦理,但若超過自用範圍,仍應按一般貨物出口報關手續填送出口報單。

不過,由於防疫期間查獲違規出口的口罩,有高達93%違規個案都是郵包,因此官員特別提醒,若以郵包方式將布口罩或口罩套出口,須委由報關行或到親自海關郵局駐點申報,才可放行出口,提醒民眾勿違規寄送,以免受罰。

官員也表示,「梭織或針織布製且不含濾片之口罩」以外的各類口罩,4月底前仍是管制期間,若未取得輸出許可證,仍不能出口,不得以海運、空運、郵寄及快遞出口,一般旅客則可攜帶5盒(250片)出境,海關將持續加強查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