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貼內部公告就能放無薪假?勞動部:勞資需先協商

2020/03/02 12:36

勞動部強調,減班休息(俗稱:無薪假)需要先透過勞資雙方協商,雇主不能片面要求。(記者李雅雯攝)

〔記者李雅雯/台北報導〕武漢肺炎疫情持續蔓延,民眾減少出門、消費,負面影響衝擊各行各業,勞動部最新「勞雇雙方協商減少工時」(俗稱:無薪假)統計數字人數較2月上旬暴增。勞動部強調,減班休息需要先透過勞資雙方協商,簽下書面協議書,倘若雇主單方面要求、減少給薪資,將可以依「短少給薪」處以罰鍰2萬元到100萬元。

勞動部近來數次接獲民眾詢問,包括:企業內部貼張公告就說要放無薪假、雇主要求勞工不要去上班等狀況。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副司長黃維琛表示,減班休息需要勞資雙方先行協商,且簽下「勞雇雙方協商減少工時協議書」,留下書面協商資料,雇主不能單方面要求勞工放無薪假,勞工不同意就不能強迫。

黃維琛說明,倘若雇主片面實施減班休息,要求勞工不要去上班,薪資有短少、勞資雙方沒有簽協議書的話,可處罰鍰2萬元到100萬元;減班休息是短期因應作法,避免走上裁員這條路,勞資雙方協商減班休息,薪資仍不能低於每月基本工資23800元,若是低於基本工資仍可處以罰鍰2萬元到100萬元。

勞動部最新1期「勞雇雙方協商減少工時」(俗稱:無薪假)統計數字顯示,2月下旬實施無薪假事業單位家數達40家、實施人數1604人,受到疫情衝擊有明顯負面影響的業別包括:觀光旅宿業、批發零售業、餐飲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