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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院通過紓困條例 勤業眾信:企業可善用防疫假薪資加倍減除!

2020/02/26 18:05

武漢肺炎疫情延燒,立法院昨天通過紓困條例。(記者巫其倫攝)

〔記者巫其倫/台北報導〕武漢肺炎疫情延燒,立法院通過紓困條例,勤業眾信會計師陳惠明提醒,企業應檢視紓困條例的5大注意事項,其中,雇主在員工請防疫照顧假時支出的薪資成本,在隔年申報營所稅時,可於計稅時加倍列為費用減除營所稅。

立法院院會昨天三讀通過「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陳惠明提醒,企業除作好內部防疫作工作及營運因應外,企業應檢視紓困條例的5大注意事項,以降低疫情對企業營運的負面影響。

第1,企業應了解特別條例及配合政府作好防疫工作的規定,若員工配合防疫規定請防疫假,應依規定給假,若違反規定,將被裁處100萬元以下罰鍰。

第2,特別條例訂定,企業給付員工依規定請防疫假支出的薪資成本,在隔年申報營所稅時,可於計稅時加倍列為費用減除營所稅。不過,陳惠明指出,若企業選擇紓困條例,將員工薪資成本適用加倍減除規定,則該部分薪資,就不得重複適用原本的研發支出投資抵減優惠。

第3,目前特別條例的紓困、補貼、振興措施,仍待子法規訂定,受疫情影響而發生營運困難的企業,仍應持續關注並善用政府提供的補助或租稅減免措施。

第4,受疫情影響而發生困難的營利事業或個人,可依法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稅捐,陳惠明進一步說明,依「稅捐稽徵法」規定,納稅人若符合條件,可於規定納稅期間內,向稅捐稽徵機關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期間不得超過3年。

第5,會計師簽證申報所得稅案件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稅捐,凡依核准後的期限繳納稅捐,將不影響簽證案件優惠適用。舉例來說,若A企業各年度均屬會計師簽證申報案件,只要A企業依規定期限辦理結算申報及繳納分期稅額,A企業該年度扣除以前年度虧損的適用資格將不受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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